市财政设立1000万元专项引导资金支持学前教育发展
发布时间:2019-12-05 来源:泰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泰州国家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动我市学前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市财政今年安排学前教育发展引导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我市扩大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源建设、创建省市优质幼儿园、提高保教队伍水平等方面。此项引导资金的设立,体现了政府为民办实事的精神,有助于更好地缓解我市学前教育“入园难、入园贵”等难题。
目前,各市(区)教育、财政部门正在积极组织项目申报;拟支持项目经逐层审核并报市政府研究确定分配方案后,市财政将及时拨付资金,支持项目加快实施。今后,市财政每年都将安排学前教育发展引导资金,更好地促进我市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