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目前已进入攻坚阶段。为提高贫困人员待遇,防范因病致贫现象发生,本市医保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加强沟通协商,统一思想认识、任务目标、保障措施,将医保扶贫综合保障措施作为精准健康扶贫的重要内容,通过参保资助保障贫困人员全面持续参保,拓展扶贫“广度”;着力减轻个人参保负担,确保扶贫“深度”;逐步拓宽医疗救助对象范围,提升扶贫“精度”。
在全民医保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的基础上,本市的医保扶贫工作基本实现了参保缴费有资助、待遇支付有倾斜、基本保障有边界、管理服务更高效、就医结算更便捷,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机制联动发力,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明显减轻。
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社会保障制度“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思路,在聚焦解决深度贫困地区、特殊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需求难点问题的同时,本市采取多种措施,统筹兼顾做好贫困边缘人口基本医疗权益保障工作,确保医疗保障制度发展成果人人享有。
在资助参保方面,本市通过普惠性财政补助的形式对所有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给予补贴,落实资助参保政策,按规定将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特困职工家庭少儿、低保边缘、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纳入资助范围,确保应保尽保。今年,本市实施保费救助6801人,救助金额187.03万元。
在待遇保障方面,本市持续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整体提升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对医疗救助对象实行倾斜支付,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起付线较普通居民降低50%,并全面取消封顶线,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费用负担。
在制度衔接方面,本市在做好医疗救助对象资助参保工作的同时逐步拓展救助对象范围,将重点救助对象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确保在年度救助限额内对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实施实时救助,并对个人家庭负担仍然较重的贫困人口进一步加大倾斜救助力度,开展年度医疗救助,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能力。今年,本市已实施医疗救助75354人次,医疗救助基金支出2504万元,重点救助对象的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达88%。此外,相关部门协同加强医疗保障制度与疾病应急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制度衔接,统筹用好各项医疗保障资金,合力减轻困难群众费用负担。
在经办服务方面,本市积极推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加快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建设,为需要跨统筹区异地转诊的大病患者及时提供医疗费用结算服务,减少参保群众跑腿垫资。
医保扶贫是治疗脱贫攻坚中因病致贫返贫“顽疾”的一剂良药,旨在让贫困群众敢看病、方便看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本市医保部门紧紧围绕医保扶贫工作职责,下大力气抓好参保缴费、政策宣传、经办服务、待遇结算等各项工作落实,不断提升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