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上午,县委书记陈玲芳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讨论《海盐县政府产业基金管理办法》、《中共海盐县委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重点任务分解方案(征求意见稿)》等议题。县领导王碎社、黄江莺、蔡志昌、孙雄伟等参加会议。
为更好地发挥我县财政政策导向作用,实现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的有效结合,促进优质资本、项目、技术、人才在我县集聚,日前,县政府主导设立了县政府产业基金。《海盐县政府产业基金管理办法》明确,该基金所投资领域要具备良好的产业基础条件,有一定的人才、技术、项目储备,重点投向高端装备制造(核电关联)、新能源及环保等五大战略新兴产业。
在听取《海盐县政府产业基金管理办法》的汇报后,会议强调,要强化政策驱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产业基金的引领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上级产业基金、金融资本等通过组建产业基金的形式,加大对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的扶持力度。要规范基金运作。要根据《办法》规定的不同合作模式,严格审核基金组建方案、严格基金投放领域,确保基金规范运行。要加强风险防控。收益和风险并存,要注重从制度层面加强对政府产业基金的风险防控,最大程度规避基金组建和运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风险。
会议还听取了县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情况汇报,并研究讨论了《中共海盐县委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重点任务分解方案(征求意见稿)》。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贯彻落实省委《意见》的重要意义。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重大部署,省委率先出台《意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部署的重要举措。全县上下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决策部署上来,认真抓好《意见》的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要按照《任务分解方案》明确分工,抓好任务落实。要加强支撑保障,加强对检察工作的支持。要强化工作协同,县委政法委要加强统筹协调,不断完善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机制。县检察院要主动对接、加强指导,并加强自身建设;要加强检察监督同法治海盐建设紧密结合。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行政、推进反腐败工作等重点任务,进一步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