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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宁波中心城区25%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发布时间:2019-11-08  来源:中国宁波  发布开发区:宁波杭州湾新区

  目前,我市海绵城市试点区建设已进入全面收尾阶段,市民已经感受到海绵城市建设带来的成效。11月4日,从市海绵办了解到,我市“海绵经验”将继续由试点区向全市进行推广,力争到2020年我市中心城区建成区25%以上的面积、其他县(市)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海绵管理实施在线监测

  为海绵建设长效机制提供技术支撑

  针对海绵城市试点区建成后,如何进行监测、管控等问题,我市建立了海绵城市信息智慧管理平台。该平台具备建设情况分级显示、在线监测数据集成、指标动态评估等功能,实现了考核指标、建设项目、监测数据的“一张图”全方位展示,能对试点区全貌及精品项目进行三维立体展示。

  “项目信息要素,可通过平台的‘一张表’进行全过程管控;现场巡查发现的问题,可通过手机端实时上传,全面掌握试点区项目建设进展……”市海绵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除了海绵城市信息智慧管理平台外,我市建立了海绵城市“源头—过程—末端”全过程监测网络。目前,已安装在线监测设备153台,累计近7000万条实时监测数据。

  例如,机场路东片区的监测评估结果显示,机场路东已完工的排水分区径流控制率、径流污染削减率均已达标,海绵建设效果良好。

  以三和嘉园小区为例,该地块有效控制了地表雨水径流和污染物的外排,达到了设计目标,源头项目建设初见成效。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海绵管理平台建设,继续加强现场管控,查漏补缺,推进试点区建设进程。对已完工项目,加强运营维护,确保海绵城市建设效果的长效性和持续性。”市海绵办相关负责人称。

  海绵城市建设经验

  将由试点区向全市推进

  据介绍,我市在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中,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绿道建设、城市更新、五水共治、城市主干道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多项专项行动相结合,真正地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落实到城市发展中,让市民切身感受到海绵城市建设带来的效果。

  市海绵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管控体系已逐步完善,下一步将继续加强规划建设管控,完善制度标准,并将把海绵城市建设经验由点到面、由试点区继续推广到全市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去。根据我市海绵城市的相关行动计划,力争到2020年中心城区建成区25%以上的、其他县(市)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对各区县(市)的绩效考核进一步加强,并开展全市海绵城市建设优秀项目评选,努力实现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全市有精品、各区有样板。同时,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海绵城市立法工作,保证海绵城市建设的常态化发展。

  此外,我市还将紧扣宁波特点,做好海绵城市建设经验总结和推广工作。从机制体制、项目建设、监测考核等多方面总结经验教训,结合项目建设中的新技术、新工艺,探索研究适合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的做法、设施参数等,积极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做好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经验总结工作和典型案例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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