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北晨刊记者11月5日从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获悉,为持续推进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提升精准监管服务效能,充分发挥信用监管联合奖惩效用,省人社厅在全省组织开展了2019年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经单位申请、综合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程序,全省163家用人单位被认定为“2019年安徽省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我市有11家单位榜上有名。
据了解,为全面掌握用人单位用工管理情况,指导和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今年6至7月,市人社局对市直用人单位2019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实施书面审查和诚信评价,审查用人单位186家,其中A级52家、B级134家;审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制订内部规章制度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等。
用人单位经过网上申报及书面材料审查后,人社部门根据《安徽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日常巡视检查、书面材料审查、举报投诉查处、专项检查以及其他有关工作,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分别按A、B、C三个等级进行分类评定,并从连续3年被评为劳动保障诚信A级且申报的用人单位中,向省人社厅择优推荐“安徽省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认定候选名单。随后,省人社厅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复核、公示,将符合条件的候选单位认定为“安徽省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颁发奖牌和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此次我市被评为“2019年安徽省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的分别为:宿州市明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煤田地质局第三勘探队、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安徽宿州石油分公司、宿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宿州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安徽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环安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