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机构项目登记实现“快好省”
发布时间:2019-11-06 来源:中国宁海 发布开发区:浙江宁海经济开发区
记者昨日从县质安站获悉,11月1日起将对检测机构开展检测项目的登记报备事项进行简化。检测机构只需在首次登记报备时,提供一次检测机构登记资料的原件及电子文档和项目登记资料,再次开展检测项目业务前只需提供当次检测项目资料即可,无须再次提供机构登记资料。
近年来,我县已有30家检测机构进行了资料登记报备,检测项目涉及地基基础检测、空气质量检测、钢结构检测等。为规范检测行为,保证工程质量,促进行业发展,县住建局质安站对在我县开展业务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加强了监督管理,倒逼其提升能力、改进服务,从而为保障工程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近期县质安站践行“监管+服务”的理念,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精心梳理检测机构开展检测项目的登记报备流程。针对检测机构开展检测项目的登记报备事项时,要提供的包括资质范围内检测项目目录表、授权委托书、工商注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计量认证证书等8项检测机构资料原件外,还需提交包括检测项目登记表、检测合同或检测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的检测项目资料的情况,大幅精简办事材料。新办事流程实施后,质安站工程检测管理科通过对留存的检测机构资料电子文档进行审验核实后即可完成报备流程。该举措将有效节省资料登记报备时间,又解决因提供的原件不齐全而造成的“多跑”问题,方便检测机构更好地服务于我县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