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全省率先探索实施食品销售许可审批承诺制
发布时间:2019-10-30 来源:中国芜湖 发布开发区: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
近日,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了《芜湖市连锁销售企业食品销售许可实行审批承诺制工作方案》,推动连锁销售企业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承诺,探索加快连锁超市业发展新举措,目前在安徽省尚属首创。
据了解,为优化营商环境,鼓励有先进食品安全管理经验的食品销售连锁单位落户芜湖,提升芜湖食品连锁销售行业整体食品安全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连锁销售企业食品销售许可实行评审承诺制。评审承诺制是指根据自主自愿原则,连锁企业总部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场监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评审后,由连锁企业总部做出承诺,在新设连锁门店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时,免予现场核查,做到当场发证。未申请评审承诺制,或经申请但评审未通过的,仍按一般食品销售许可程序办理。
根据承诺制度方案规定:凡是在芜湖经营超级市场(超市)、便利店、专卖店、连锁药房的连锁企业总部,只要符合已在芜湖市跨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含开发区)建立6个及以上使用统一商号的连锁门店(含直营、加盟)条件,并做到统一采购配送食品、统一销售服务规范、统一质量管控标准,且各门店销售项目、流程布局和设备设施相同或相近,可以自愿向芜湖市市场监管局提交审评申请,在通过审评并做出信用承诺后,其新设连锁门店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时,监管部门直接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时间将最多缩短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