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稻谷补贴管理工作“新政”
发布时间:2019-10-21 来源: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记者10月15日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为切实做好2019年稻谷补贴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出台《张家港市2019年稻谷补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种植20亩及以上的规模稻谷生产者按7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贴。
稻谷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对一定规模稻谷生产者进行补贴,谁种粮谁受益,支持粮食企业市场化收购。稻谷生产者补贴对象为2019年单一主体种植水稻面积达到20亩及以上的规模稻谷生产者(不重复发放),且此次补贴不列入流转协议中规定的涉农补贴范围;稻谷收购者补贴对象为全市范围内具备粮食收购资格、执行收购政策、签订订单合同、实施市场化敞开收购的粮食企业。
《方案》规定了补贴依据及标准。稻谷生产者补贴计发依据为2019年稻谷实际规模种植面积。补贴标准:对经市人民政府审定的20亩及以上的规模稻谷生产者,按7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贴。稻谷收购者补贴计发依据为执行收购政策、实施市场化敞开收购的粮食企业2019年稻谷收购量(除中储粮、地方储备粮外),收购价格为每公斤2.6元以上,补贴标准为20元/吨。
“《方案》以增加绿色优质粮食产品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重点,提高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推动形成‘优粮优价’市场流通机制,引导农民调整种植结构,不断优化我市粮食供需结构。”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此项补贴同特定作物稻谷挂钩,进一步明确“谁种粮谁受益”的政策目标;补贴发放全过程阳光操作,公开透明,确保补贴公平公正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