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畲族第一乡”花落莪山的同时,也开启了“民族乡村振兴示范建设”的新征程。10月16日,我县正式发布支持莪山畲族乡“民族乡村振兴示范建设”八条举措,助力畲乡在新起点上实现新发展。
“八条举措”具体包括:县本级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莪山畲族乡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成立5000万元“畲乡振兴”专项基金,定向投入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畲乡发展。莪山畲族乡每年新增地方税收留县部分予以全额奖励;支持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相关税收留县部分予以全额奖励。莪山畲族乡每年经营性用地出让留县收入予以全额奖励。支持莪山畲族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省级试点工程,建设用地复垦省级奖励计划指标全部用于畲乡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建设。支持莪山畲族乡创建“省级美丽城镇示范乡镇”,政府出资的“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提标改造、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等民生公益性建设项目不作资金配套要求;创成“省级旅游风情小镇”将给予专项资金奖励。支持莪山畲族乡优先申报市级整乡镇推进山区农业产业发展,优先安排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项目、市级乡村振兴产业资金指导性任务、扶持村集体经济增收项目等,支持畲乡数字乡村建设。支持莪山畲族乡社会事业发展,实施“民族文化、民族教育、民族卫生、民族体育”五年振兴计划;每年安排名医名师助医助学;每年安排不少于2个项目改善莪山民族小学办学条件,提升办学特色。
“八条举措”实施期限为2019年至2023年,从资金、产业、要素及基础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等多个方面,对莪山“民族乡村振兴示范建设”给予大力扶持。“‘八条举措’真切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莪山发展实实在在的关怀,必将为畲乡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莪山畲族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蓝智伟表示,接下来,莪山将聚焦产业发展、文化繁荣、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乘势而上强特色,借力用力补短板,确保“八条举措”用好用足、发挥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