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县级融媒体中心管理与服务,增强管理与服务效率,提高县级融媒体中心管理与服务规范的标准化和规范性,昨天下午,我市正式对外发布全国首个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地方标准——“县级融媒体中心管理与服务规范”湖州市地方标准。该《规范》的发布,意味着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在管理和服务配套措施方面有了统一的标准和关键性、基础性的技术支撑,对培育新兴媒体、改造传统媒体、加强区域媒体融合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该《规范》由市委宣传部提出并归口,长兴传媒集团有限公司、长兴广播电视台共同起草。起草过程结合我市实际,通过三轮专家论证会,广泛听取业内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最终确定了《规范》的内容。
记者从“县级融媒体中心管理与服务规范”湖州市地方标准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该《规范》从基本要求、运行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保障、评价与改进等多方面进行了规范,通过推动各生产、制作部门和融媒体中心内部各生产环节的有机联系,向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优秀作品,推动县融媒体中心的建设管理服务向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纵深发展。长兴传媒集团党委书记黄时兵表示,在县级媒体融合的可复制、可借鉴的道路上,经过多年的探索和磨合,“长兴模式”已经成为向全国推荐的“融媒样本”,编制《规范》,既是对中央精神要求的落实,也是巩固前期探索经验成果的需要。“而这套标准化体系主要解决的是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中电视、报纸、广播、网站、移动端的融合生产管理问题,建立管好人、做好事的机制,具有可运用、可复制、可推广的特点。”
对于全市媒体融合而言,《规范》出台后,我市将以“标准为先、使用为要”的理念,从聚焦平台建设、聚焦内容聚合、聚焦移动优先三个方面,推动全市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确保我市继续走在全国媒体融合第一方阵。下阶段,我市将集中资源和力量重点打造一个市级全效融媒体平台和若干区县平台,以市级新媒体平台为母体,与各区县的融媒体中心联通,实现“人找信息”到“信息找人”的转变,让新闻产品更好地服务和引导受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