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对标《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深化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法院司法协作工作机制,9月11日下午,青、嘉、吴三地法院相聚青浦,共同举行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法院司法协作工作会议,并签署《服务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建设司法协作协议》。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茆荣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巡视员郭俭,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建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李玉明,区委副书记杨小菁、嘉善县委政法委书记陈天荣、吴江区委政法委书记徐晓枫等领导出席会议。
2019年5月10日,青浦、吴江、嘉善三地法院在吴江共同签署《长三角一体化法院执行协作备忘录》,迈出了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司法服务保障的实质性步伐,建立了三地法院专项执行协作机制。本次会签的司法协作协议是对执行协作备忘录的巩固和深化。三地法院将坚持示范发展、共建共享、高效务实原则,以构建全面协作体系、推进生态绿色发展、优化司法服务保障为目标,建立长效协作工作机制,在诉讼服务、审判执行、交流合作以及工作保障等方面开展全面协作。建立健全三地法院跨域立案工作机制,建立案件识别清单,优化委托送达和事项办理,推进纠纷多元化解,重视环境资源审判,建立专项审判团队,不断深化跨域执行联动。
会上,三地法院院长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吴江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通报了去年以来三地法院司法协议的相关情况。青浦区人民法院院长将印有“创新、协同、示范”字样的会旗交接至下一届承办法院嘉善县人民法院院长手中,标志着三地法院深化司法协作征程开启崭新篇章。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法院司法协作是时代赋予三地法院的职责使命。三地法院将以此次司法协作为着力点和突破口,凝心聚力,协同共进,努力成为区域司法保障新样板、适法统一新标杆、司法为民新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