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下午,区委书记李东成主持会办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他强调,要以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统一思想、勇于担当,苦干实干、稳妥推进,加快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为推进全区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走在苏北苏中前列奠定坚实的基础。区委副书记、区长张宏春,区委副书记陆汉超,副区长李建荣,区政协副主席张敬东及相关大块、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在研究讨论《亭湖区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加大鼓励进城入镇补贴方案(讨论稿)》,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后,李东成指出,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契合亭湖实际、符合发展所需、切合民心所盼,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标志性工程,也是推进“四化同步”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更是让农民群众过上与时代同步的现代城镇生活的现实性举措。全区上下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吃透政策精神,突出规划引领,紧抓关键环节,优化实施细节,积极稳妥、分步有序地推进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努力向全区广大农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就进一步做好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工作,李东成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应有担当。紧抓当前窗口期,用好用活省、市专门出台的一系列政策,以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全面加大推进力度,补齐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短板,让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更具底气、更具成色、更具品质;要稳步有序实施。坚持因地制宜,根据群众意愿统筹工作,深入做好宣传发动,鼓励引导农民群众进城入镇,及早谋划物业管理、小区绿化、河道整治、垃圾清运等工作,确保农民搬得进、住得好、能致富。要严把建材质量关,鼓励农民参与监督管理,在保证功能的基础上,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对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进一步细化本地农房改造方案,确保年内“一户不落、一户不少”完成。要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示范点引领全区工作稳步推进;要打造特色品牌。坚持节约用地原则,按照农民生活习惯和生产需要,建设适合群众居住的房子,建设标准要高、配套设施要全、乡土风貌要足,坚决不踩红线,确保“一户一宅”。同时,以申遗成功为契机,坚持传承创新和彰显特色相结合,处理好传统与现代、继承与发展的关系,完善规划布局,融合文化元素,着力打造独具亭湖特色的农房品牌,真正让农民群众住得舒心;要压紧压实责任。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区级层面要履行落实好领导主体责任、规划编制主体责任、资金平衡主体责任、政策制定实施主体责任,加强统筹调度,各相关大块和部门要加强协调服务。强化监督考核,围绕新建农房质量、资金使用、配套设施、群众满意等问题,进行全过程监管,开展动态巡查,加强舆论监督,真正把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这项民生工程办实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