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市出台《常州市创新产品首购和推广应用办法(试行)》,支持本市创新产品争取“首张订单”、加快创新产品推广应用。9月11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对试行办法进行了解读。
目前,常州市已形成装备制造、先进碳材料、光伏新能源等一批区域标志性的特色优势产业,一大批创新产品脱颖而出。但部分创新产品的推广应用仍比较困难,进入市场的渠道仍不通畅,争取“首张订单”难度很大,究其原因,一是招标过程中,对供应商的规模、资质、业绩往往会设置一定的门槛要求,创新产品因达不到这些最低门槛而失去机会。二是创新产品投放市场较短,可能会存在不成熟的地方,推广应用中确实存在一定的风险,采购人在采购时,往往会求稳为主,不愿率先使用创新产品。
办法明确,常州市将建立《常州市制造创新产品首购和推广应用推荐目录》,凡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产品均可自愿申报。常州制造创新产品经专家评审,并由市工信、发改、科技、财政等部门联合会商认定后,纳入《目录》并予以公布,《目录》每半年补充一次,每年更新一次。
办法还明确了常州市将通过政府首购和推广应用补助两种途径来支持常州制造创新产品。
政府首购支持常州制造创新产品主要有两方面政策,一是明确要求优先采购常州制造创新产品;二是降低常州制造创新产品参加政府采购的准入门槛。
推广应用补助包括首购首用风险补偿和保险补贴两种方式。
首购首用风险补偿是对首购《目录》产品并供自身使用的本市采购人,给予购买金额的8%,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风险补偿;保险补贴采取先投保后补贴的方式,本市生产和制造商对《目录》产品首张订单进行投保,按照实际支付保费的80%进行补贴。购买一种保险产品最高可获得10万元保费补贴,购买多个保险产品最高可获得50万元保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