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乡村放心消费建设标准完善提升为省级标准
发布时间:2019-08-30 来源:湖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浙江省《乡村放心消费建设与管理规范》省级标准日前获批发布,此标准以湖州市地方标准为基础修订完善,成为我市“乡村放心消费”建设的又一抹亮色。据悉,这也是全国首个《乡村放心消费建设与管理规范》省级地方标准。
去年以来,我市市场监管系统响应省政府“打造放心消费升级版”号召,牢牢盯住乡村这个关键点,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推进乡村放心消费建设,强化管理,促进规范,在具体工作中不断取得突破,先后制定《放心消费示范村建设与管理规范》县级地方规范和《乡村放心消费建设与管理规范》市级地方标准,成功吹响了“乡村放心消费”行动的号角。此次《乡村放心消费建设与管理规范》省级标准的正式发布,标志着我市乡村放心消费建设标准化工作真正实现了“县标”“市标”到“省标”的“三级跳”。
据了解,《乡村放心消费建设与管理规范》由省市场监管局提出并归口,湖州市市场监管局、湖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安吉县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共同起草。其针对当前乡村消费新环境、新需求、新问题,结合全省乡村区域发展实际和地区差异,从共性化和差异化两个方面入手,在经营与管理、质量与安全、投诉与监督等12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突出主体自觉、多方参与和社会共治,为全省开展乡村放心消费建设和管理工作提供了具有可借鉴性、可推广性和可持续性的指导标准。该《规范》将于9月19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