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去医院,小病在基层……近年来,随着医改工作的深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有效实施,越来越多的患者能够享有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日前,记者从市卫健委获悉,为合理配置我市现有医疗资源,提升基层综合服务能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进一步推深做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滁州市基层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下称《意见》)已于近日正式印发。根据《意见》要求,我市将全面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分类管理,积极构建运行有序的分级诊疗制度,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
分级诊疗,缓解群众看病难题
遇到病痛,宁愿多花钱,也不愿去乡镇医院或社区卫生卫生服务中心看病,相信一些滁州人都有这样的心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大医院人满为患,排队几个小时也不一定能挂上一个专家号,小医院却门庭冷落,医疗资源派不上用场。
分级诊疗的目的是把常见病患者进行分流,更好地缓解人们“看病贵,看病难”难题。记者了解到,根据《意见》要求,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核心,以优化资源配置为关键,坚持“机构分类设置、资源分类配置、发展分类考核”的原则,我市将对基层医疗机构实行分类管理,积极构建运行有序的分级诊疗制度。
具体来看,通过实施基层医疗机构分类管理,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到2020年,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占县域门急诊总量的比例达到65%以上,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服务量占县域住院总量的比例达到10%以上,县域外住院就诊率同比下降3-5个百分点。同时,进一步强化各类基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承担区域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负责对村卫生室的综合管理。
分类管理,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
据悉,根据《意见》要求,我市将根据常住服务人口数、基础条件、人员配置、与县城及周边乡镇的交通距离等实际情况,将基层医疗机构分为一、二、三类。
其中,一类基层医疗机构,即综合型基层医疗机构。以乡镇中心卫生院为主,定位为县城外辐射一定区域的医疗服务次中心,以二级综合医院为目标,能开展100+N种一般疾病的诊治,具备开展二级、三级手术的条件和能力。二类基层医疗机构,即医防型基层医疗机构。以一般基层医疗机构为主,定位为服务本乡镇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以一级甲等医院为目标,开展50+N种一般疾病的诊治,有条件的可以开展一、二级手术,服务人口一般在2-4万,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和住院服务。三类基层医疗机构,即公卫型基层医疗机构。为距离县城较近或位于偏远地区、服务人口少的基层医疗机构,以一级医院为目标,服务人口一般在2万以下,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主,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全科诊疗服务。
同时,在分类管理基础上,在紧密型医共体的框架下,我市将根据一类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地域位置等实际情况,与部分二、三类基层医疗机构组建“中心卫生院管理圈”,作为紧密型医共体的补充,扩大优质资源可及性,打造30分钟医疗服务圈。2019年底前,每个县域医共体内至少建设一个“中心卫生院管理圈”,以更好地推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提高人民健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