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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起全面实行工业用地双合同监管机制 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发布时间:2019-08-27  来源:太仓新闻网  发布开发区: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日前,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为切实提高工业类项目土地利用效率,提升全市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我市从今年8月起全面实行工业用地双合同监管机制。

  工业用地双合同监管机制具体指:工业类项目(如工业、仓储等)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需由各区镇与受让单位签订《建设项目投资监管协议书》,明确项目投入产出、亩均税收、建设要求、违约责任及处罚措施等。在此之后,我市资规部门将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对受让人的用地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各区镇则根据《建设项目投资监管协议书》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就此,市资规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上述措施落实“双合同监管机制”后,可双管齐下,切实将用地批后监管落到实处,提升全市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有效提高全市用地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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