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上午,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庄悦群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宝强、陈凡晓、杨雄、吴海强、廖述毅,秘书长梁田欢及委员共48人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强调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与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茂名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自觉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要围绕市委中心任务开展好人大工作,坚定扛起科学立法、依法监督、吸纳民意和汇集民智的使命担当,做深做实调查研究,推动更多“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精准发力提升监督质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要坚持党的领导,严格对照“四个机关”要求,结合当前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锻造高素质专业化人大队伍。
会议听取和审议《茂名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和通过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个别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辞职请求的决定;听取市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茂名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广东省中医药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工作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美丽圩镇建设工作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市检察院司法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会后,新任命人员依法进行了宪法宣誓。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冠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龚德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谨斌,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部分省、市人大代表,驻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