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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组织开展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5-04-21  来源:科技日报  

  4月18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印发的《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公布。《实施方案》旨在夯实煤电兜底保障作用,积极推进煤电转型升级,助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实施方案》围绕完善煤电技术指标体系、组织开展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工作、促进产学研用全链条协同联动、加强完善支持政策等4个方面提出了21项具体举措。

  在完善煤电技术指标体系方面,《实施方案》提出,根据机组类型、煤质特性、供热类型等区别,现役机组最小发电出力达到25%—40%额定负荷。新建燃用烟煤的煤粉炉机组在纯凝工况下力争达到25%或更低,根据煤质特性、炉型差异适当调整最小技术出力值。新一代煤电试点示范机组最小发电出力达到20%额定负荷以下。

  围绕组织开展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推动一批现役机组改造升级,力争全面提升新建机组指标水平,积极有序开展新一代煤电试点示范。到2027年,在难以满足电网快速调节需求的地区,改造和新建一批具有快速变负荷能力的煤电机组;在调峰有缺额的地区,改造和新建一批具有深度调峰能力和宽负荷高效调节能力的煤电机组;结合区域特点和资源禀赋,推动开展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

  为促进产学研用全链条协同联动,《实施方案》要求,发电企业要结合各地区和本企业实际,积极主动实施现役机组改造升级、新建机组指标水平提升与新一代煤电试点示范;装备制造企业要结合新一代煤电发展要求,进一步加大新一代煤电重大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力度;高校、研究机构应加强新一代煤电技术基础理论研究,集中攻关一批具有规模化推广潜力的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

  《实施方案》明确,支持符合“两新”等条件的煤电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建设项目。对于新建的新一代煤电试点示范项目,所需煤电规模由国家能源局在国家依据总量控制制定的煤电规划建设规模内优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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