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自贸片区接连出台《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青岛中德生态园推动贸易总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青岛中德生态园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政策》《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大宗商品贸易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试行办法》等多项政策措施,促进区域贸易经济高质量发展。
《青岛自贸片区贸易总部若干政策措施》所指的贸易总部企业是符合青岛自贸片区产业发展战略定位,经济发展贡献大、战略决策能力强、资源调动范围广,经青岛自贸片区投资促进一部根据相关标准进行认定和复核过的专业型总部和综合性总部。
《青岛自贸片区贸易总部若干政策措施》共包含4条内容,财政资金支持类政策3条,便利化措施1条。其中,财政资金支持类政策对首次认定为区贸易总部企业的,政策实施期内累计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落户奖;对实现提能升级的给予最高不超过600万元人民币的提能升级奖;对总部企业的商务人员出入境给予一定的商旅卡办卡费用(外交部制卡费)支持。便利化措施对于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提供人才落户、住房、子女教育、医疗和出入境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支持。
《青岛自贸片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政策》共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提升贸易企业融资、物流、港口服务便利化水平,打造最适宜贸易企业发展的营商环境,包含6条政策,主要围绕降低贸易企业融资成本、支持贸易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以及通过支持港航、仓储型企业服务贸易产业发展,此部分单个企业最高给予1000万元的奖励。
第二部分是立足新阶段发展要求,支持商贸业提能升级,包含3条政策,主要促进商贸业龙头企业交易规模做大做强,实施中小企业倍增计划,同时对年度内、外贸排名前5的企业给予特殊贡献企业激励,此部分单个企业最高给予3000万元的奖励。
第三部分是完善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贸易+金融”融合发展,含1条政策,通过支持数字化平台企业,赋能外贸企业的转型升级和外贸结构优化,单个企业最高给予500万元的奖励。
青岛自贸片区制定出台《青岛自贸片区大宗商品贸易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试行办法》,设立不低于1亿元的大宗商品贸易风险补偿资金池,为片区大宗商品贸易企业银行贷款提供风险缓释。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不低于1亿元,用于为青岛自贸片区大宗商品贸易企业的违约贷款向合作银行提供风险补偿。贷款规模按照资金池规模以1∶10的比例放大。企业贷款出现违约时,由风险资金池与银行按7∶3的比例承担,单一企业风险补偿不超过3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