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从市统计局获悉,2024年1-11月,全市限上消费品零售额实现172亿元,同比增长7%,增幅居全省第4位。其中11月份限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4.6%,增幅比10月加快8.4个百分点、居全省第1位。
分城乡看,乡村市场增幅高于城镇。1-11月,乡村市场同比增长28.5%,增幅比1-10月小幅回落1.4个百分点;城镇市场同比增长6.5%,增幅比1-10月加快0.8个百分点;乡村市场高于城镇22个百分点。
分消费形态看,商品零售增幅高于餐饮收入。1-11月,餐饮收入同比下降9.1%,降幅比1-10月缩小0.6个百分点;商品零售增长8.4%,增幅比1-10月快0.7个百分点,商品零售高于餐饮收入17.4个百分点。
分商品类值看,多数商品保持增长。基本生活类商品零售增势良好。1-11月,吃类商品需求稳中有升,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7.5%,其中,粮油、食品类零售额增长9.9%,饮料类增长15.4%,烟酒类增长20.2%,三者合计拉动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4个百分点。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零售额增长112.4%,拉动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2.1个百分点。
我市深入贯彻落实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出台汽车报废、置换更新补贴政策,汽车类产品销售较快增长。1-11月,汽车类商品零售同比增长4.0%,增幅比1-10月加快1.3个百分点,拉动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2.3个百分点。11月当月,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增长16.4%,比上月提高8.9个百分点。
随着互联网和移动设备不断普及和消费场景日渐丰富,加之各大电商平台“双十一”促销力度进一步增大,推动线上消费快速增长。1-11月,我市限额以上单位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同比增长58.7%,拉动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增长4.5个百分点,其中11月实现商品销售增长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