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第20届“北京—东京论坛”在日本东京隆重举行。其中,数字经济分论坛吸引了两国官员、专家学者及媒体界人士齐聚一堂。
以“推动AI治理与数据共享,共创数字社会美好未来”为主题,中日双方的嘉宾分享了他们对人工智能发展路径、伦理规则和治理思路方面的洞察,展开了热烈和深入的探讨。
分论坛交流成果为人工智能(AI)治理与数字社会发展贡献了东方智慧,彰显国际合作对数字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
“携手共建AI治理框架”
中日双方嘉宾一致认为,未来十年将是人工智能发展的关键期。
中国工程院院士、鹏城实验室主任高文指出,自2017年中国发布《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以来,中国在人工智能领域的技术研发与产业布局上取得显著进展,尤其是在算力基础设施和5G网络建设方面。目前,中国已建成超过全球一半的5G基站,人工智能算力规模位列世界第二,这为AI的高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日本原财务官、国际医疗福祉大学特任教授山崎达雄指出,中美同为人工智能大国,美国当选总统特朗普提出要让美国的AI产业解除限制、更加自由,这一表态让美国今后的AI战略更显扑朔。“在这种情况下,日中两国加强AI治理规则的讨论十分有意义。”山崎达雄说。
野村综合研究所研究理事、未来创发中心主任神尾文彦强调,“AI技术的核心目标是提高生产力,消除社会发展中的障碍”。他呼吁,中日两国应携手共建AI治理框架,以应对技术变革所带来的全球性挑战。
“防范可能出现的长期风险”
分论坛上半场讨论聚焦人工智能治理的现状及法制化建设的努力。围绕“以人为本”“科技向善”等核心理念,中日嘉宾展开热烈交流。
高文院士详细阐述了中国在人工智能治理中的政策框架,强调以人为本、公平普惠和循序渐进的原则。NTT公司原会长岩本敏男表示:“AI治理不仅需要关注当前的技术伦理问题,还需防范可能出现的长期风险,例如人工智能主导下的自主武器化,以及脱离人类控制的AI自我复制乃至反向支配人类的可能。”他认为,公平透明、安全可用的原则应贯穿AI研发与应用始终。
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副会长、零点有数董事长袁岳从监管模式角度分享了中国经验。在他看来,美国在AI战略上倾向于“从松”,例如,马斯克主张减少对前沿技术的监管,而欧洲则采取相对“从紧”的政策路线。
袁岳认为:“政策选择应基于国家技术发展的现状和目标进行权衡。”中国在监管方式上更倾向于“事后”,即先给予技术发展空间,在问题显现后进行回溯性治理。这种方式相较于事前限制,能够为企业提供更友好的发展环境,同时确保对风险的有效应对。
AI技术的发展具有明显的阶段性,从早期探索到中期攻关再到后期应用,每个阶段都可能面临前所未有的问题。日方嘉宾对中方充分运用的“沙箱式监管”理念很感兴趣。这种方法能同时测试环境内的技术实践并评估风险,既能保障技术创新自由度,又能及时应对潜在隐患。
“共同探索技术应用的更多可能性”
分论坛下半场围绕“人工智能的全球性准则及中日在数据共享方面的合作”展开讨论。
嘉宾们一致认为,AI治理需要全球协作,特别是在国际标准制定与伦理框架构建方面,中日可发挥积极作用。
北京智源人工智能研究院院长王仲远提出,国际社会需通过峰会等形式制定共识,例如,AI不能协助制造生化武器、不能进行大规模网络攻击、不能复制或改进自身、不能欺骗伪装和不能寻求权力。他建议:“中日应深化企业间AI技术合作,在AI安全研究、人才交流等方面携手,共同探索技术应用的更多可能性。”
此外,中国在国际平台上提出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和《全球数据跨境流动合作倡议》得到了与会者的高度评价。中日双方表示,应以联合国通过的有关AI治理决议为基础,推动全球AI治理细节研究,以共同应对技术可能带来的复杂挑战。这一共识为中日及全球AI治理的具体实践提供了重要参考。
“技术进步与安全伦理需平衡发展”
科技日报社总编辑许志龙强调,人工智能作为一项革命性技术,对社会和经济的各个领域都带来深远影响。然而,其潜在风险同样不容忽视,例如数据泄露、虚假信息传播等问题。许志龙表示:“技术进步与安全伦理需平衡发展,确保AI技术始终服务于人类文明的进步。”
日本众议院议员、自民党副干事长盐崎彰久介绍,在应用场景上,人工智能技术应该加快接入社会系统解决社会课题。日本厚生劳动省正在尝试将AI引入公共职业安定所服务以提升工作效率,这为中日两国在公共服务领域的AI应用提供了合作启示。
正如中国工程院院士丁文华所言,中日两国在技术发展与治理重点上既有共性,也有差异,深化合作将为全球AI治理带来独特价值。他重点谈到了AI算法带来的“信息茧房”现象以及“数据的权利和利益”等话题,并就如何对AI作为工具的属性加强监管,与日方嘉宾展开讨论。
本次论坛达成多项共识,为中日及国际社会AI治理提供了宝贵经验。
分论坛中方主持人、北京大学法律与人工智能研究中心顾问高绍林总结认为,治理基本原则方面,中日双方明确了以人为本、科技向善、公开透明、公平普惠等治理核心理念;伦理审查与立法路径方面,双方探讨了伦理审查与分阶段立法策略,认为AI治理需在技术应用的同时逐步完善法规;全球治理与技术标准方面,中方分享了中国在人工智能技术标准制定方面的经验,双方呼吁加强AI国际标准合作;务实合作与交流深化方面,中日学者和企业代表展望了未来十年的合作方向,建议通过持续办会和专题研究,推动双方合作成果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