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海岛GEP核算应用体系,完成首笔海洋碳汇交易意向签约;今年8个单位上榜2023年度省级百优“无废城市细胞”……9月23日下午,在新城举行的美丽舟山建设新闻发布会,向外界公布了美丽舟山建设的主要成果。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全面开展美丽舟山建设,打响“绿色发展看舟山”品牌,实现了由重点整治到系统治理、由被动应对到主动作为的重大转变。
去年底,我市出台了《舟山市“811”生态文明先行示范行动计划》。今年以来,美丽舟山建设围绕“811”生态文明先行示范行动,深入开展了陆海空间治理现代化、绿色低碳赋能、优美环境品质提升、生物多样性友好、美丽海岛全域提质、生态富民惠民、生态文明治理提效、全民生态自觉培育等8大专项行动,积极打造“海洋绿色发展排头兵”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品牌,围绕“石化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海岛花园城市建设”“定海区‘两廊’生态共富带”“普陀海岛理想生活风情海岸带”“岱山县海洋清洁能源产业”“嵊泗县海洋环境共治优享”“普陀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等7个先行示范领域,建设一批示范工程,形成一批标志性成果。
截至目前,我市生态环境质量长期保持优良水平,空气质量连续多年位居全省第一、全国前列。形成了海上垃圾回收再利用的典型示范,普陀诸湾入选省级第一批美丽海湾名单。定海区、嵊泗县创成省级“无废城市”,全市共完成创建527个“无废细胞”。潮流能、风能发电和渔光互补绿色养殖项目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全市累计认证海岛民宿绿色服务企业16家,创建零碳公共机构6个,创成国家级绿色工厂2家、省级7家、市级43家,创评绿色商超9家。今年启动了“双碳”认证企业培育和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工作。出台减污降碳协同试点金融支持政策,首创海岛GEP核算应用体系,有效保障蓝碳经济加速发展。
推进全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实施海洋保护动物和野生动物保护救助,形成了“定海区五峙山湿地水鸟栖息地修复案例”“定海区探索社区保护地模式助力水獭保护”等一批优秀案例。当前我市正在制定《舟山市陆源污水间接排放海洋管理规定》,加强污染前端管理,避免超标排放污染损害海洋环境。高标准编制实施《舟山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深入推进项目环评审批提速增效,全面推广生态警务。
据介绍,下一步,我市将守牢美丽舟山建设安全底线,聚力打造海洋绿色低碳发展标志性成果,力争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实现更高水平示范引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