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子作为速生、可降解的生物质材料,是塑料的重要替代品。日前,我市印发了《龙泉市加快“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响应国家“以竹代塑”倡议行动,鼓励“以竹代塑”加快推进竹制品创新应用推广,践行“两山理念”、实现“双碳”目标。计划提出,力争到2026年,龙泉市基本建成“以竹代塑”产品标准体系和三级产业加工体系,累计培育竹木规上企业50家,建成竹初加工园25个,全市竹木产业总产值达100亿元。与2023年相比,“以竹代塑”主要产品综合附加值提高20%以上,竹材综合利用率提高20个百分点。
明确3项重点任务10条具体举措
加强“以竹代塑”资源培育
完善林道等基础设施配套。鼓励地方统筹涉农资金用于竹林道路建设,优先在毛竹资源丰富、基础配套工程不完善的乡镇(街道)合理布局竹林道路,结合国家储备林配套营林道路项目,每年新建林道不少于80公里,硬化林道不少于20公里。加快林业机械装备和设施更新,支持高效低耗智能农(林)业机械推广应用,对符合条件的轨道车、竹林抚育、竹笋采挖、竹材采伐运输、笋竹初加工等机械装备按规定进行补助,破解“竹子下山”难题。2024-2026年拟建设林道300公里。
支持竹林丰产培育。通过自筹资金和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安排实施5万亩高标准竹林示范项目和低产林改造项目。在八都、上垟、城北等乡镇创建竹种苗培育基地,实施“丰产竹林培育工程”,邀请专家开展竹林丰产培育标准化技术研究指导,通过“从零培育+良品采购”的形式引育大径竹、方竹、慈竹等适用于工业制造的以竹代塑原料,引导竹专业合作社、专业林场、专业大户实施丰产措施,每年建设丰产竹林基地1万亩,2024-2026年拟建设培育丰产竹林基地3万亩。将符合条件的竹林培育,纳入中央财政造林和森林质量提升政策支持范围。
鼓励竹林规模化经营。发挥国有企业龙头带动作用,以林农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和功能拓展为基础,统筹谋划林业资源资产,鼓励村级集体组织、专业合作社、竹业企业、经营大户等流转承包竹林,促进林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各类山区经济组织开展合作,每年实现竹林流转1万亩。结合国家储备林毛竹林高效经营工程等建设项目,加快丰产高效竹林集成示范片建设,形成以国有企业为主导、合作制经营为基础的现代林业经营体系,全面构建林业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龙泉模式。
鼓励“以竹代塑”强链补链延链
健全三级产业加工体系。争取地方专项债、国行贷款、上级补助等各类资金,用于“竹材粗加工+竹木小微园+竹材精深加工”三级加工体系建设,打通一产二产痛点和堵点,补足竹产业生产链,以点带面,降低原竹运输成本,充分调动林农积极性,为林农增收致富。到 2026年拟建成竹材初加工园25个,占地面积300亩,实现竹材加工量1亿株,拉动当地就业5000余人。竹木产业在竹材初级加工产品和小微加工的基础上继续延伸产业链价值链,建立面向市场需要的“订单”机制。
鼓励现有竹制品企业做大做强。实施优强培育计划,重点支持竹缠绕新型建材、竹制餐具、竹工艺品、竹复合板材、竹包装等产品扩产增效。完善竹产业奖补政策,研究纳入“以竹代塑”相关配套政策,尤其在厂房新建扩建、自动化设备采购、新入规入统、新增产值、新技术引进、用地等方面进行激励支持。
加大“以竹代塑”产业招商引资力度。围绕产业引项目、项目引配套,加大“以竹代塑”项目招引力度,引进新兴竹制产品、衍生产品,加强竹资源综合利用,引进“以竹代塑”企业,2024-2026年计划引进竹缠绕工艺、竹纤维加工亿元项目3个,培育亿元产值企业3家以上,丰富我市“以竹代塑”产品内容。
拓宽“以竹代塑”产品销售渠道。强化龙头企业牵引带动,拓展“互联网+”供应营销模式,将“以竹代塑”产品链入各类电商平台,做大做强区域公共品牌,立足标准化管理、品质化提升、电商化运营,形成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服务格局,提升市场竞争力和话语权,引领龙泉竹产品品牌化发展。
强化“以竹代塑”产品创新研发
开展科研攻关。围绕竹产品碳足迹碳排放核算、碳标签认证、“以竹代塑”产品深度研发等,指导培育一批重大科技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与高校合作,建立竹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等科技创新研发平台。支持将“以竹代塑”技术纳入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并开展5个省市重大技术创新攻关项目,推动设立相关专项,研究落地先进适用技术。
推动技术创新。支持企业开展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探索研发竹工机械、竹缠绕应用、竹纤维等竹新设备、新材料,加强竹基复合材料研发,深化市校合作,大力推进协同创新,每年新增市校科技合作项目5个以上,不断丰富“以竹代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支持按规定将竹林采伐、运输、加工等领域装备纳入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范围。到2026年力争新增8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加快新产品研发。整合政府部门、科研院所、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等资源,组建市级“以竹代塑”产业产学研联盟,形成竹产业科技创新合力。联合浙江大学、浙江农林大学等高校,研发高科技含量“以竹代塑”新产品30项,进一步加强竹产品的产、学、研、用结合及运用。在研发“以竹代塑”等系列产品基础上,以面向大众、重点考虑实用价值、提升产品附加值为导向,进一步加大对新型竹制品设计开发的支持力度。继续推广“龙韵杯”国际竹木产品创新设计大赛等活动,在“龙韵杯”设计大赛奖项中单独设立“以竹代塑”奖项,搭建“以竹代塑”产品成果展示平台,支持设计竹产品落地。
提出5条扩大产品应用推广举措
推进行政领域先行应用
将“以竹代塑”产品按规定纳入政府采购支持范围,在全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推广竹制品,有序推进“以竹代塑”产品应用。鼓励在全市政府性投资项目、室外景观公共建设项目采用竹制建筑材料和全竹装修或装饰材料。鼓励单位工会发放慰问品采购各类笋类食品、竹制品。
推进文旅餐饮领域应用
在重点景区建立“旅游+竹艺品”“旅游+竹文化”“旅游+竹趣味”等体验场景,打造沉浸式互动式消费。定期举办“竹木文化节”等竹文旅特色活动,搭建“以竹代塑”产品成果展示平台,在全市农家乐、民宿、酒店及餐饮店推广竹制餐具等“以竹代塑”产品应用。鼓励本市餐饮店打造富有本地特色的竹宴佳肴;鼓励限上住宿业使用竹制小件,限上餐饮业加强竹餐具使用;分区域、分阶段推动限下住餐业推广可循环使用的竹餐具、外卖一次性竹制可降解餐具。
推进生活服务领域应用
在全市商超、农贸市场、物业、学校等生活性领域推广竹制品,鼓励大型商超、农贸市场等经营主体投放“以竹代塑”推广设备或展架;鼓励行业协会组织等开展“以竹代塑”产品线下推介活动;鼓励乡村使用竹篱笆、竹围栏;倡导“以竹代塑”乡镇(街道)、“以竹代塑”村(社区)、“以竹代塑”物业小区、“以竹代塑”街等“竹”细胞创建。
推进重点产业配套应用
结合本地剑瓷文化特色,在剑瓷产品领域推广竹制包装。发挥竹产业协会行业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协会会员单位使用竹内包装盒、竹外包装盒,进一步增强农产品“绿色”和“竹韵”属性,进一步提高龙泉农产品的区域辨识度,鼓励竹笋、灵芝等龙泉特色农产品销售采用竹制品包装。
推进市场推广平台建设
推进竹制品内外双循环,建立竹制品网络营销渠道,加强与国际竹藤组织、浙江省竹产协会平台合作,鼓励和引导更多竹产品走向全国和全世界。鼓励和支持竹制品生产企业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商,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赴市内竹制品企业参观考察,搭建包括但不限于大型商超、酒店等领域的供需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