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上午,市委十四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举行。
市委常委会主持会议。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彭佳学讲话,市委副书记汤飞帆、钟关华出席。
全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给祖籍宁波的香港企业家的重要回信精神,按照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部署,动员全市上下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新定位新使命,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持续深化“六大变革”、奋力打造“六个之都”,开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新局面,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实干先行。会议结束时,彭佳学就贯彻市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做好当前工作作了讲话。
全会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系统擘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发出将改革进行到底的伟大号召,引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昂扬奋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新征程。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的特殊时点,习近平总书记给祖籍宁波的香港企业家回信,蕴含着深远的战略考量,对宁波具有历史性的重大里程碑意义。我们要一体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时代方位,奋力争先进位,推动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不断跃上新台阶。
全会强调,要深刻领悟情深意长的关怀厚爱,增强“紧跟总书记、奋进新征程”的政治自觉,永葆感恩之心、爱戴之情、捍卫之志,踔厉奋发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阔步前行。要深刻领悟继往开来的战略宏图,激发“改革不停步、整装再出发”的昂扬锐气,强化制度创新、政策供给、机制优化、治理提升,在守正创新、固本立新、破难开新中推动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要深刻领悟领航定向的科学指引,扛起“用好金钥匙、走好先行路”的使命担当,竞逐新赛道、勇闯新蓝海、锻强新动能、增创新优势,推动城市发展能级和综合竞争力全面跃升。要深刻领悟携手奋斗的伟大号召,汇聚“弘扬好传统、昂扬向前进”的磅礴力量,推动爱国爱乡、创新创业、向上向善、开放开明的优良传统发扬光大,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勠力同心创造更优业绩、赢得更大荣光。
全会强调,要高水平谋划推进宁波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行动方案,奋力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实干先行。
要坚持对标笃行和探路先行相统一,秉持走在先、闯在前的追求,细化落实各项改革举措,确保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贯通到底、见行见效。
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对照中央《决定》明确的总目标和省委“三个再”“五个更”目标要求,推动“六大变革”再深化再突破、展现“六个之都”新气象新魅力,到2035年城市数智化、新能源化、国际化转型走在全国前列,在补齐科创策源能力、新兴产业发展、都市枢纽能级、城乡功能品质等短板上取得新的大突破,港城文化魅力、基本公共服务、平安法治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等实现新的大提升,经济规模和质量、人民生活水平跃上新的大台阶,推动发展更加稳健持续、安全韧性、群众有感。
要坚持系统集成和攻坚突破相统一,统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领域改革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攻坚推进一批引领性改革,发挥“一子落满盘活”的综合效应。
要坚持以稳促进和以进固稳相统一,牢牢把握“六个坚持”的重大原则,把“八八战略”蕴含的理念、立场、方法贯穿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改革蹄疾步稳、落地见效。
要坚持为了人民和依靠人民相统一,把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清单转化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清单,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要坚持全面从严和激励担当相统一,深化运用管党治党探索形成的有效经验,以新手段新机制应对新问题新挑战,打造勤廉并重的新时代党建高地。
全会充分肯定了市委十四届四次全会以来市委常委会的工作。全会认为,市委十四届四次全会以来,市委常委会团结带领全市上下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统筹“稳进立”,紧抓“创改开”,深入实施三个“一号工程”、一体建强“三支队伍”,部署开展“创新实干奋进年”行动,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取得了新进展。
全会强调,要激扬感恩奋进之力,紧跟核心坚定笃行,勇扛使命担当前行,重整行装奋发先行,以“走在前列闯新路”的先行姿态勇立时代潮头。要把握守正创新之道,强化系统观念,树牢靶向意识,发扬斗争精神,凝聚各方力量,增强改革攻坚的整体性、精准性、主动性、实效性,以“一锤一锤钉钉子”的实干作风推动改革落地。要巩固稳进向好之势,坚定不移高质量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全面展现“排头兵、主力军、领跑者”的过硬担当。
全会号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激扬“实干”的澎湃力量,昂扬“先行”的奋进姿态,乘势而为、乘势而上、乘势而进,精彩谱写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宁波篇章,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市委委员、候补委员,不是市委委员、候补委员的市级党员领导干部,市纪委委员,各区(县、市)和市直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区(县、市)纪委书记,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负责人,无党派人士代表,部省属驻甬单位主要负责人,部分市党代表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