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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集团大连造船获得2型10艘油船大单
发布时间:2024-08-20  来源:上证报  

  近日,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大连造船”)联合中国船舶工业贸易有限公司与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招商轮船”)在深圳签署了5艘30.6万吨超大型油船(VLCC)以及5艘11.5万吨阿芙拉型油船的建造合同。

  此次签约的30.6万吨VLCC是大连造船自主研发设计的最新一代VLCC船型,综合性能优异、通航性好,能够快速通航马六甲海峡,有效缩短营运周期,提高船舶运营效率。该型船总长约333米,型宽60米,满足最新的国际公约规则、规范和大油运公司要求,船舶能效设计指数(EEDI)提前达到国际海事组织(IMO)第三阶段要求,满足氮氧化物和硫氧化物排放要求。基于船东常用的营运航速,并兼顾改善船舶在风浪中的性能,大连造船对该系列船进行了型线优化,在此基础上采用了一体化设计的节能导轮、螺旋桨和消涡鳍,以追求更高的水动力性能,达到节能降耗的目标。

  11.5万吨阿芙拉型油船为常规燃料船型,该型船总长约243米,型宽44米,秉持“安全、经济、环保”的设计理念,安装了节能导轮、消涡鳍等节能设备,显著提高了能源效率和运营经济性;EEDI提前到达IMO第三阶段要求,满足氮氧化物和硫氧化物排放要求,主机、发电机配备选择性催化还原(SCR)脱氮设备和脱硫洗涤塔设备。据悉,该批新船将陆续在2027年至2028年间交付,投入运营后,将为我国国际能源运输安全提供强有力保障。

  招商轮船与大连造船的合作始于2007年,此次签约的10艘船舶订单生效后,大连造船本部为招商轮船建造的各型船舶订单达56艘。该笔10艘油船大单的签署,标志着招商轮船和大连造船在携手践行低碳理念、实现“双碳”目标的进程中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将进一步提升大连造船自主品牌的国际地位,并将继续深化中国船舶集团与招商局集团的全方位合作,巩固中国船舶集团在中大型油船领域的技术和市场领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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