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门携手保障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职 我市出台全省首个专项意见
发布时间:2019-08-21 来源:南通市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2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人民银行南通支行等九个部门会签出台《关于支持企业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通过19条举措,共同保障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职,推动破产程序高效有序进行。这也是全省首个支持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职的专项意见。
此次实施的《意见》由市中院、人民银行南通支行、银保监南通监管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等十家单位联合出台,是推进“长期未结破产案件集中攻坚年”的具体举措之一。《意见》中的19条举措,将为破产管理人办理信息查询,财产保全及抵押、质押解除,企业登记注销等业务提供便利和保障。“原来在查询信息时,有些单位的查询人员对破产法不是非常了解。今后只要按规定出具需要的手续,就能顺利到有关职能部门、商业银行、类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办理破产企业的信息查询业务。”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蔡斌说,办事效率提高了,管理人的负担也能大大得到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