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纺织服装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构建创新驱动、文化引领、责任导向的纺织服装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造千亿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建设纺织服装产业强市,我市拟制定出台《汕头经济特区纺织服装产业促进条例》(简称条例)。目前,该条例(草案送审稿)正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按照国家、省关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部署要求,参照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建设纺织现代化产业体系行动纲要(2022—2035年)》,结合我市纺织服装产业发展基础,条例(草案送审稿)提出构建纺织服装现代化产业体系。针对我市纺织服装企业较为分散的现状,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草案送审稿)明确“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创新驱动、合作共赢”基本原则,明确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职责,提出设立专家咨询机制,并充分调动行业组织和社会力量。
条例(草案送审稿)主要设置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区域布局、产业集群和园区建设、鼓励合作、园区推进和数据库建设、培育招引、商贸和会展、品牌培育、标准体系、检测和认证、绿色制造等内容,破解产业发展过程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明确市纺织服装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每五年会同市相关部门组织编制纺织服装产业发展规划。突出产业发展重点及细分重点领域,重点突出科技创新、研发、创意设计、服贸会展等领域,规划打造先进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和产业园区;建立健全纺织服装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形成产学研用协同联动、大中小企业合理分工、上下游产业配套衔接的产业格局;加速时尚服装服饰、纺织服装新面料、印染及后整理、智能纺织印染装备等高效集约和绿色发展的产业园区建设;鼓励研发、设计、外贸综合服务、会展、策展、直播等服务机构以及平台型、渠道型、供应链管理型贸易企业入驻产业园区、各类采购基地和展会。
条例(草案送审稿)明确加强产业链的合作,补足产业链缺失的短板。鼓励产业园区围绕纺织服装产业开展合作,吸引国内外纺织服装企业在特区设立企业总部和功能性机构;支持企业针对产品、质量、服务、技术、品牌、拓展国内外市场等开展对外投资与技术研发合作,增强竞争力。重视产业发展动态信息的掌握,明确主管部门应牵头建立纺织服装产业基础数据库,动态掌握纺织服装产业和企业发展情况,研究制定政策举措,指导和促进纺织服装产业健康发展;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围绕纺织服装产业链,每年梳理更新纺织服装企业图谱和产品供给能力清单,制定招商引资重点类型清单,开展产业链招商,巩固优势产业,补齐短板弱项,推动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明确产业展示和品牌拓展措施,规定了服贸会展方面的建设,突出展示平台和销售新渠道及走出去参展的细分重点;鼓励纺织服装企业挖掘潮绣、珠绣、抽纱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精髓,将东方美学、潮汕传统文化融入纺织服装品牌建设,培育兼容产业特性、现代潮流和侨乡特色的时尚优质品牌,增强纺织服装品牌的差异化和时尚化。
为驱动我市纺织服装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草案送审稿)以强化科技创新为动力源头,明确采取产学研合作方式,共同开展研究开发、成果应用与推广;引导企业储备布局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和标准必要专利;鼓励纺织服装企业融合发展。鼓励行业内合作和跨界合作,鼓励吸引国际国内优质时尚设计团队入驻园区和企业,驱动纺织服装产业时尚化发展;通过设计大赛等推动成果转化。针对我市纺织服装产业教育培训体系薄弱以及高端人才稀缺等问题,条例(草案送审稿)提出建立人才培育体系,支持纺织服装企业引进培育高端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鼓励纺织服装企业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等。
在要素保障方面,条例(草案送审稿)提出建立定期评价机制,明确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开展纺织服装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制定要素资源配置及相关财政支持措施。重点突出纺织服装产业用地要素,明确利用村镇废旧厂房通过工改工方式,解决困扰企业的使用年限、补办手续、解决产权等用地问题,或者利用改造成纺织服装产业园。除了解决产业用地问题,借此规定有望吸引现有企业参与及关注本条例,产生聚人气的效应,营造促进产业发展的浓厚氛围。同时,创造产业促进的良好环境,从用能、人才保障、企业家培养、知识产权保护、行业协会服务、促进沟通、优化营商环境等要素保障方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