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社部门了解到,近年来,我市持续创新工作方式,延伸服务触手,实现劳动关系和谐与高质量就业同向发力、双向共赢。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我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强化源头治理,促进各类调解联动融合,有序推进在工业园区、乡镇街道、企业、商协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除了在全市仲裁机构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聘请专兼职调解员负责日常接待和调处工作,建立法律援助律师轮流值班、专职仲裁员参与处理集体型、复杂疑难型劳动纠纷等工作机制外,联合工会、工商联、企联持续开展规上企业内部设立调解组织覆盖行动,截至目前已在2800余家规上企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借助企业工会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同时,鼓励推进商会、行业协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立完善调解员行为规范、调解程序、组织架构等调解机制,从源头预防劳动纠纷。
秉持“让仲裁庭多跑路,当事人少跑路”的原则,全市各级仲裁机构改变传统的办案模式,变“坐等办案”为上门服务。通过调解仲裁工作关口前移、下沉服务、以案代训的方式,为职工和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仲裁服务。在企业、产业园区等地设立派驻、巡回仲裁庭,就近就地及时调处劳动争议案件,实现服务“零距离”。我市多次组织企业和职工代表开展庭审观摩,以看庭审、听普法、答疑问的形式,提升企业依法用工的意识和方式,引导职工理性维权,从源头遏制争议案件快速增长态势,全面提升劳动纠纷化解质效,全力打造“芜裁摒纷,仲心为民”的服务品牌。
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的工作理念,全市各级仲裁院联合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部门建立“劳动维权+就业帮扶”联动服务机制,开展系列合作活动。抢抓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结束到离开考点“黄金半小时”,在现场设立劳动维权咨询台,为求职考生提供维权咨询。在各级仲裁院设立“综合维权+帮扶就业”窗口,展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二维码,及时掌握申请劳动仲裁时失业劳动者的求职、创业意愿,根据实际情况将信息推送给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为劳动者提供用人单位招聘信息、技能培训等服务,促进失业劳动者再就业、创新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