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举措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阜宁县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江苏阜宁经济开发区
为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我县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打击非法添加违禁药物、常规药物残留超标等危害水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行为,规范水产养殖生产流程和经营主体交易行为。
7月以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执法及渔技人员深入新沟、羊寨等镇区,向养殖户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强调水产养殖规范用药、严禁使用禁用投入品等事项,张贴《水产用药明白纸》《水产品质量安全明白纸》等宣传资料。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渔药经营门店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申禁止销售已被淘汰或禁止生产、销售的渔药,严格检查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渔药经营许可证,是否存在销售违禁渔药和其他化合物的行为。渔政执法中队还核查了重点投入品规范使用、休药执行以及“三项记录”完善情况。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加深水产品专项整治执法行动的力度,强化源头治理工作,推动“双报备”制度落地,加大对“两鱼”的抽样监测强度,规范水产品承诺达标合格制度,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