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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制将渐进式改革 房地产税五年内不会全面来临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华商报  

  近日,新华社发布《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其中关于房地产的部分,又一次引发了关于“房地产税”“预售制改革”等话题的讨论。

  在房地产层面,《决定》提出完善“市场+保障”供给体系、充分赋权地方调控、改革融资及预售体系、完善税收制度等方面。从整体内容来看,关于房地产方面有五大重点内容:第一,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第二,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第三,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充分赋予各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因城施策,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或调减住房限购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第四,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和商品房预售制度;第五,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在当前房地产金融风险问题总体有效化解的基础上,预计今年和明年将是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调整关键年,系统性政策将出台,对于房地产金融格局的调整有非常明显的作用,尤其是在融资和预售两个领域将有系统的大调整”。

  关于房地产方面五大重点内容,讨论最多的仍旧是“改革商品房预售制度”和“房地产税收制度”以及“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首先,从房地产税收的现状来看,上海和重庆两个城市早在2011年就启动了房地产税试点改革。但是两者征收房地产税的对象不同。上海主要是针对有多套房、面积较大的家庭,重庆主要针对的是高端豪宅家庭。

  在“房地产税收制度”这一层面,试点说明给出了相对详细的分类定位,例如农村宅基地及其上的住房,不在征收之列;写字楼、商铺等非居住房产,继续按现行规定执行等等。

  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认为,中长期来看,房地产税相关立法和改革或仍将持续推进,但当前房地产市场处于深度调整阶段,房地产税的出台时机尚不成熟,预计短期房地产税出台预期较弱。

  沈视楼市主理人沈玮认为,五年内全面征收房地产税不会来临,不排除会有一些试点城市出来,而若干年后全面征收的房地产税也一定是温和、有序的。

  由于近几年烂尾楼事件频发,关于取消预售制的呼声渐高。住建部此前就已明确“有序推进现房销售”,自2023年6月以来,郑州、开封、合肥、芜湖、晋城、长沙、雄安、柳州、荆门、泉州、晋江等超过10个城市已经明确公开支持现房销售试点,本次的《决定》也明确提及了“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沈玮认为,未用“取消、取缔”等强制性字眼,预售制度还会存在,也许预售的门槛会提高,从出正负零到主体的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甚至是封顶。预售制度会是渐进式的改革,短期取缔很难。

  另外,《决定》中提到,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充分赋予各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因城施策,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或调减住房限购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这一点预示着北京、上海、深圳全面解除限购该来了。同时也可以看出,未来改善性需求以及多样化改善型产品将会持续增多。

  从近几年的西安房地产市场来看,已经迎来了“改善型”市场,不管是购房者的接受度还是开发商的产品迭代,目前市面上一半以上的新建商品住宅都是改善型产品。大家对住房的需求已经从“居者有其屋”转向“居者优其屋”,而改善性需求更多的是居住品质的全面提升,生活配套在物质、精神等多个层面的丰富和迭代,包括智能、健康、环保、社区文化等等层面。这一点,从今年多个高端改善盘的摇号热销就能得到印证。

  当然,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关于“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这一点,会令低密度(1.0容积率以下)别墅类产品,大面积(超144平方米建筑面积产品)的限制取消,其中还可能包括契税等相关费用降低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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