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国资本市场监管模式转型之年,随着科创板的推出,监管层有意构建机构投资者主导的市场,实施投资者“区别对待”的创新监管模式。
根据科创板的配套规则来看,在询价环节,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被确定为“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与此前主板市场规则相比,“符合要求的个人投资者”被排除在外。在定价环节,定价方式市场化,淡化市盈率控制。在配售环节,鼓励优先向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等六类中长线资金优先配售,同时对上述资金的部分中签账户设定限售期。
私募排排网研究员刘有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科创板配售机制向6类机构倾斜,主要目的还是为了引入专业机构的资金,丰富科创板参与的投资者类型。而且这6类机构都属于投资理念比较成熟稳健的长线投资者,只有引导更多不同类型的机构投资者入场,才能实现科创板的平衡稳定健康发展,才能真正帮助科创板企业合理定价,扶持企业发展。
苏宁金融研究院研究员陆胜斌8月15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机构投资者具有专业的定价能力、雄厚的资金实力,无论是投研能力还是风险承受能力均强于普通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可以推动市场化、合理化定价;因此股票配售向机构倾斜的制度安排是合理的,与科创板的定位相匹配。
对于“区别对待”个人投资者与机构投资者这种新的创新监管模式,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产业部副主任卞永祖8月15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科创板是当前进行的一次重要的金融改革,也是在我国资本市场已有发展经验的基础上的制度创新。A股的发展表明,个人投资者占比过高,不利于成熟投资文化的建立和资本市场稳定可持续发展。
“监管层通过制度创新推进A股的市场化、机构化进程,想引导市场从散户为主向机构为主转变,可以看出,监管层意在引导中长期资金入市,减少投机行为,追求价值投资,让股票市场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陆胜斌表示。
值得关注的是,机构投资者在获得政策优惠的同时,也肩负着投资理念示范的责任。卞永祖说,“科创板对于机构投资者来说要求实际上提高了,不仅是要注重收益,更要共同营造良好投资环境,并对市场健康发展有共同责任。”
卞永祖认为,对于机构投资者来说,首先,要有更加厚重的研究能力。不仅体现在对企业经验的研究,也体现在对行业未来发展趋势,以及未来可能面临风险的研究上,这样才能有理性客观的投资策略。
其次,风险控制更加重要。上市公司的风险来源于方方面面,并且容易通过资本市场放大,因此在分析未来风险的情况下,做好对冲策略也非常重要,这也有利于整个市场的稳定。
另外,科创板为机构投资者打开了更广阔的空间,机构投资者要有好的营销能力,从而吸引更多优质客户,为自身发展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