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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个岗位招募青年就业见习人员
发布时间:2024-07-15  来源:合肥日报  发布开发区:安徽包河经济开发区

  7月14日,记者从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24年合肥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共开发177个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公开招募有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参加就业见习。

  据悉,此次招募的见习对象主要面向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3、2024届)和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期限为3~12个月,由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根据见习人员需求和岗位要求,双方协商确定。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2000元,由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按月发放至见习人员提供的社保卡或银行卡中,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报名时间为7月15日9:00至19日17:00,每人限报1个见习岗位。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见习资格。

  报名结束后,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岗位需求情况,结合单位实际工作需要自主进行人岗匹配。在相同条件下,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优先安排脱贫户家庭、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家庭青年毕业生。

  匹配成功的人员信息由见习单位及时提交至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进行见习人员资格核验,核验通过后方可上岗。

  确定的见习人员名单,将统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见习单位及时通知见习人员报到。上岗前,见习单位应与见习人员签订《合肥市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和《见习人员承诺书》,由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9月2日见习人员正式上岗。

  见习单位负责见习人员的见习指导、日常管理等工作。对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不服从单位管理的见习人员,见习单位可以终止或提前解除见习协议。

  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不建立劳动关系。见习期满,见习单位应根据见习人员的实际表现提出考核意见,并出具见习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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