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日前共同发布了《金融监管蓝皮书: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24)》。报告主编胡滨研究员在发布会上指出,我国金融监管体系整体有效,国际化水平较高,保障了金融体系整体稳定和安全。当前和未来仍面临内外复杂形势,一些金融风险问题与挑战值得警惕,金融稳定和发展机制需进一步完善。要着力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把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实现金融监管全覆盖,全面加强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和持续监管,不断增强监管的前瞻性、精准性、有效性和协同性,以强大的监管助力金融强国建设。
第一,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加强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做好金融工作的根本保证。在中央金融委员会的领导下,要进一步完善我国金融发展和稳定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等机制建设,强化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对金融系统党的建设的领导和指导功能。
第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构建风险应对长效机制。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将防范化解风险长效机制与金融强国建设更好结合。全面加强现代金融监管,优化系统性风险应对及处置的长效机制,构建以宏观审慎、微观监管和货币政策为支撑的金融稳定治理体系。着重把控重点领域风险,尤其是加速处置房地产及其关联风险。
第三,跳出金融看风险,以高质量发展作为风险应对的基本逻辑。以全局思维和系统思维统筹好金融风险应对、金融监管改革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等的关系,促进金融与经济共生共荣,坚持以高质量发展来应对风险的基本政策逻辑。
第四,统筹重点工作,全面提升金融监管有效性。应当着力统筹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金融发展与金融监管、分业监管与综合经营、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四个重点工作,着力优化政策适宜度和政策一致性,强化金融监管全覆盖,有效提升风险应对和金融监管有效性水平。与此同时,着力促进金融高质量发展和金融竞争力水平提升。
第五,强化财政金融协同效应,有效防范两类风险互溢。一是要搭建适合国情的宏观政策协调配合框架;二是在地方或区域金融风险应对和问题金融机构处置中,要健全权责对等的金融监管体系和风险治理机制;三是金融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妥善处置中小金融机构和房地产企业等的风险;四是财政系统要通过严明的财政纪律管控地方政府债务融资行为,构建预算约束与市场约束双机制,共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债务风险。
第六,推进金融开放和国际合作,有效防范内外风险共振传染。实施高水平金融开放,提高金融内外关联度,加强国际监管合作,共同构建双边或多边金融风险处置机制和金融安全防护网,有效防范外部金融风险对我国的冲击,在实施金融高水平开放的同时有效保障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