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医保个人账户实现全省共济
发布时间:2024-07-10 来源:中安在线 发布开发区: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7月9日,记者从芜湖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减轻参保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根据省医保局统一部署,芜湖市现已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跨统筹区共济使用。
2022年7月1日起,芜湖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实施,同步实现个人账户本统筹区内家庭成员共济使用。参保职工(授权人)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被授权人)在定点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自付费用以及本统筹区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
今年6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共济对象范围扩大至省内其他统筹区。根据文件规定,1名参保职工最多可授权6名直系亲属使用其个人账户;1名参保人员作为被授权人,最多可被1名跨统筹区参保职工绑定。
个人账户共济使用时,按照“先本人后共济、先本地后异地、本地内按绑定时间顺序”的原则进行扣款。具体来说:被授权人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先使用完;如不足,使用本统筹区授权人个人账户资金;如再不足,使用省内另一统筹地区授权人个人账户资金。1名参保职工如在本统筹区内有多名共济授权人时,按照授权绑定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扣款。
统计显示,2024年6月1日以来,芜湖市参保职工个人账户用于本省其他统筹区参保人员共济使用合计72人次,共济金额共2.6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