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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让法治成为最“硬核”的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4-07-09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开发区:江苏亭湖经济开发区

  近年来,江苏省盐城市两级法院牢固树立“案案都是营商环境、人人关乎营商环境”理念,以“头等大事”的定位和“一把手工程”的力度抓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用法治之力促进强信心、稳经济、助发展,持续打造高水平司法,为构建高质量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法院的职能虽然不是引进项目,但能够保障项目顺利推进;法院的任务虽然不是招商,但能够增强客商投资信心;法院的作用虽然不是发展经济,但能够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党组书记、院长李江蓉多次强调。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盐城中院建立健全全方位工作体系,专门成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每年发布工作要点、制定行动方案;健全院领导责任制、部门认标承诺制、岗位工作责任制的三级责任体系,采取“清单管理、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方式,确保任务分解到位、压力传导到位、责任压实到位;调整优化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推行劳动争议、企业破产案件专业化审判,成立涉韩商事法庭,不断提升工作组织化程度。

  某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的射阳县某公馆项目,因资金不足于2022年8月停工。为此,126户业主于2023年6月向射阳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购房款总额达1.09亿元,并涉及公积金中心和2家银行的贷款余额约3300万元。

  盐城市两级法院坚定扛起“保交楼、稳民生、保稳定”政治责任,盐城中院审慎分析各当事人诉求,与银行、公积金中心多次座谈,深入研判风险隐患,制定防范化解预案,并持续与业主沟通交流、释法说理;射阳法院坚持“一户一策”、综合施策,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化解工作。两级法院与当地政府密切协作,促成涉案项目成功引入新的承包单位全额垫资建设项目剩余工程。

  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聚焦解纷程序是否便捷、财产保全是否妥当、裁判结果是否公正、权利兑现是否及时、退出渠道是否畅通,盐城中院先后出台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工作意见,细化司法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2项措施、加强涉诉企业司法保障16项措施,让企业投资更加安心、舒心、放心。

  某建筑公司系盐城市老牌知名建筑企业,因资金链断裂,生产经营难以维持,彻底失去自我造血解困能力。紧扣“救治”“纾困”两大目标,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在办理该公司破产重整案时,采取“资质壳资源出售重整﹢原债权债务剥离清算”的方式,妥善化解债务5.1亿元,吸引重整投资人增加资金1560万元,并高效修复企业信用助其顺利中标亿元工程项目。企业重获新生、员工得以再就业、债权人权益更好兑现,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在这个案件中得到充分体现。

  破产处置工作肩负着促进企业优胜劣汰、推动资源配置的重要职能作用,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盐城市两级法院始终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导向,依法处置“僵尸企业”。2021年以来,共受理破产案件1220件,占2007年企业破产法实施以来案件总量的85%。完善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推进简单破产案件快速审理,6个月内审结的破产案件达741件,“沉睡资产”较短时间得以盘活。

  盐城市两级法院树牢“多重整救治、少破产清算”理念,对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危困企业,积极运用预重整、重整、和解等制度,保产能指标、保稀缺资质,让企业“破”除危机、“产”出生机,尽最大可能实现生产不停、员工不裁、市场不丢。全市法院共重整成功案件65件,化解债务118亿元,保住就业岗位3707个。

  盐城市两级法院注重破产处置与招商引资相结合,努力将每一起破产案件转化为招商引资成果。建湖县人民法院在办理的某公司破产案中,成功引入投资7亿元,有效盘活3万平方米闲置厂房。东台市人民法院创新采用“假马竞标”模式推进某不锈钢公司重整,帮助企业引入4888万元投资重现生机。

  让有恒产者有恒心。盐城市两级法院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坚决维护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助力民营经济发展之路行稳致远。

  朱某等6人原系某钢铁公司计量质检部质检员,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请托,收受贿赂,私自篡改相关数据,致使质量不佳的焦炭顺利进入公司,造成公司巨大经济损失。2022年3月,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这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作出判决,分别判处朱某等6人四年三个月至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81万元。同时,该院积极追赃挽损,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300万余元,并针对企业暴露出的风险漏洞发出司法建议,帮助其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推动风险源头治理。

  切实发挥司法引领作用,以法治确定性稳定市场主体发展预期。盐城中院在首个“盐城企业家日”发布公司纠纷审判典型案例,推动完善公司治理。两级法院审结虚开增值税发票、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279件,引导企业合规经营。针对在审判中发现的企业不规范经营问题,编印《企业法律风险提示70条》,发送司法建议85篇,帮助企业“抓前端、治未病”。

  既最大限度实现债权人胜诉权益,也防止因不当执行侵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全市法院坚持善意文明理念,扎实开展“亲商护企”“惠民暖企”等专项执行行动,广泛邀请代表委员监督、开展网络直播,争取各界支持,近三年执结案件14.6万件,执行到位金额278.2亿元;在3608件案件中采取“活封活扣”“置换担保”措施,及时帮助3372名“诚而不幸”的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出台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指引,依法追究41名被执行人刑事责任,鲜明亮出“诚实守信受激励、失信违法受惩戒、一时遇到困难给支持”的司法态度。

  “此次判决提振了公司创新产品的信心,也彰显了盐城优质的法治营商环境。”法院判决后,原告公司负责人由衷地感叹道。

  营商环境好不好,必须让市场主体来评判。在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中,被告人袁某等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生产假冒的“戴森”牌吹风机,其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大丰区法院判处三年九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判决充分体现法院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零容忍”的态度,向市场传递了尊重创新的强烈信号。

  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实行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增强企业发展第一动力。盐城中院牵头建成全省首家地理标志司法保护中心,助推特色农业产业化发展。在高新技术企业设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系点,助力传统产业焕新、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依法审结技术合作、开发、转让等案件78件,为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司法支持。

  为有效化解知识产权纠纷,减轻企业诉累,盐城中院联合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创新采取“人民法院推送、行政机关协同、特邀调解员接单、员额法官跟踪指导”在线诉调对接工作模式,努力为经营主体提供更加便捷、更低成本的纠纷解决途径。

  为推进诉讼仲裁分流,盐城中院联合盐城市仲裁委员会、盐城市工商联设立“诉讼和仲裁联络处”“诉讼和仲裁联络点”,充分发挥仲裁化解矛盾纠纷“一裁终局”职能。2023年,全市知识产权纠纷委托调解404件,成功调解131件,调解成功率为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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