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开展试点门诊统筹药店工作提升参保群众就医购药便利性
发布时间:2024-07-05 来源:涟水县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
为了提升参保群众就医购药的便利性及可及性,县医保局积极行动,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试行)》(淮医保办发〔2023〕4号)文件精神,注重提前谋划,做好试点筛选。
一、局领导带头,高度重视,组织干部职工一起学习职工门诊统筹政策,提前谋划试点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工作,按照试点资质合规、信誉良好、合理布局、进销存系统与医保系统对接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选取部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作为门诊统筹试点定点零售药店,为全县参保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二、注重宣传培训,做好政策解释。为推动医保职工门诊统筹政策在药店能够顺利实施,以职工医保门诊定点零售药店补充协议为依据,组织试点零售药店负责人培训,统一口径,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三、注重监管指导,保障基金安全。为保障试点药店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合法合规开展门诊统筹报销工作,实现医保基金高效使用,通过签订《淮安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医保门诊统筹补充协议》,指导药店规范管理处方,要求药品售价不高于医保平台价格。
下一步,县医保局在加强对门诊统筹药店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的同时,将通过日常监管、智能审核和监督检查等多种方式,严厉打击试点门诊统筹药店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冒名用卡、串换药品、未取得处方购药等骗取医保基金违规行为发生,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