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领到林权证了,村里可以用它到银行贷款,继续做大秸秆收储,助力村集体经济增收。”7月3日,在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拿到睢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非林地不动产林木所有权证书,庆安镇杜朱村村委委员王旭喜悦之情溢于言表。这也是全国首本非林地不动产林木所有权证。
为更好地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提高林农收入和生活水平,围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和国务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体部署,按照江苏省深化集体林改调研组提出的睢宁县“先行先试”工作要求,睢宁县委、县政府研究出台了《睢宁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并制定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加快推进林地“三权分置”,实行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并独立确权发证。
“我们村集体有15.5亩地种植了431棵杨树,但是苦于没有证,无法作为担保向银行贷款。现在有了非林地不动产林木所有权证,村集体可以贷款,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和公益事业。”王旭说。
睢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造林绿化和森林资源管理科科长李平说,“通过针对非林地上的林木、多年生木本油料植物、果树等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下,单独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上的林木进行调查勘测并确权发证,在不改变地类性质和‘非粮化’政策要求的情况下,有效地解决了栽植在河岸两侧的护岸林、栽植在道路两侧的护路林等非林地上林木所有权确权问题。”
“睢宁县林地保有量14.18万亩,我们将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积极探索改革新路径,不断促进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把海量的森林资源变成‘绿色’银行,推动林权价值增值途径更加多样,助力乡村振兴。”睢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健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