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紧紧扭住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这个“牛鼻子”,以建立绿色生态补贴机制为导向,因地制宜、大胆探索,率先提出“一把锄头放水”,健全水价、水权、奖补和建管机制,促进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约化转变。
截至去年年底,全市累计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34.69万亩,49个典型灌区完成省下达年度计划的119.6%,提前实现改革范围全覆盖。在四部委2017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评价中,我市“一把锄头放水”的做法受到点名表扬;在全省2018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中,我市排名第一,并作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
健全水价改革机制,算清“管护账”,科学“定水价”。坚持以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为前提,对灌区泵站、管道、排水沟等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维护进行成本测算,区分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等四类用水类型,实行分类水价,对超定额用水行为实行累进加价制度,实现水价分档。我市灌区基准水价为61元/亩,划分四档超定额阶梯水价。
建立财政奖补机制,做到“管护有钱、节水有奖”。出台《平湖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试行)》,对全市实施改革的灌区根据考核“合格”“良好”“优秀”等次,按当年灌溉面积分别给予12元/亩、14元/亩、16元/亩的农业水价改革精准补贴。2018年度,我市下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资金454万元,对49个典型灌区进行用水考核,其中37个灌区节水10%以上,平均节水率27.57%。
完善用水管理机制,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通过典型计量、以电折水等方式,对农业用水进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2016至2018年,市财政安排448万元用于泵站建设和计量设施安装,完成泵站标准化建设20座,49个水价改革典型灌区全部配套安装计量设施,实现农业用水首部计量。同步配套数据远传终端系统,建立灌溉用水监测系统,实现农业灌溉用水总量的实时监控;未安装计量设施的泵站,通过电量换算,以电折水的方式实行计量管理。
深化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确“管护权”,落实“管护人”。2018年,全市82个村全部建立村级水利服务专业合作社,明确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归属,建立管理体制,实行产权、管护权“两权”分离。同时,实行“一把锄头放水”,将灌区放水员、农业经营主体或农户纳入节水奖励对象,根据灌区亩均节水情况,市财政补助1-5元/亩的节水奖励,激发实施主体的节水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