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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纵“网络水军”实施“流量造假”“有偿删帖”、传播虚假信息,杭州互联网法院当庭宣判予以严惩
发布时间:2024-07-05  来源:潮新闻  

  当今互联网时代,“网络水军”如同泛滥的“数字牛皮癣”,以虚假声势误导公众,也侵蚀着网络社会环境的健康根基。

  7月4日上午,杭州互联网法院组成七人合议庭,由杭州互联网法院院长陈增宝担任审判长,对公益诉讼起诉人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诉杨某某、某传媒公司、某网络公司、某科技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开庭审理,当庭判令四被告删除已发布的虚假信息,注销“网络水军”的虚假账号1200余个,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公益损害赔偿金共计100万元。

  公益诉讼起诉人诉称,2021年至2022年5月,杨某某利用其注册的多家公司研发的平台,招募数量庞大的兼职人员充当“网络水军”,并通过操纵“网络水军”“养号”等方式,开展有偿“转评赞”“直发”“投诉举报”等业务,即在未核实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实施包括对客户指定的影视作品、网络视频、游戏作品、商品的宣发等正面点赞、转发、评论,按客户要求在相关网络平台发布关于特定作品、商品的具体内容等提升热度的业务,以及通过在信息发布平台进行投诉举报等方式删帖以降低针对特定作品、商品的负面信息热度的业务。

  经调查,杨某某等共“养号”1200余个,完成“转赞评”“直发”任务24万余条,任务金额合计896万余元;完成“投诉举报”任务1200余条,任务金额合计19万余元。

  公益诉讼起诉人认为,网络信息是社会大众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之一,网络信息的真实、可信是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的重要内容。

  四被告在未核实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开展有偿“转评赞”“直发”“投诉举报”等业务,系流量造假、通过发布和删除信息干预信息呈现以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属于传播网络虚假信息的行为,破坏了网络生态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了广大网络用户的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庭审过程中,四被告明确表示已认识到自身错误,向社会公众致歉,并愿意承担公益损害赔偿责任。

  杭州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四被告的行为扰乱了网络舆论环境和互联网信用管理秩序,破坏了相关行业、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损害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网络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但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网络虚假信息,不仅误导社会公众的认知,煽动社会情绪,更是对网络信息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有偿删帖把网络信息当作可以售卖的商品,其不仅扰乱了互联网运行秩序,更损害了公众的言论权、知情权。当网络虚假信息与流量造假泛滥,我们面临的不仅是企业之痛、市场之痛,更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侵蚀,侵害网络空间社会信任,对公平竞争环境产生破坏。绝不能让虚假信息成为网络经济中盛行的“潜规则”。

  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真知灼见,不在于点击的喧嚣,而在于思想的深度;真正的影响力,不是虚无流量的堆砌,而是品质与诚信的沉淀”。

  广大网民应牢记,每一个键入的文字,每一次点击的传播,都应受到法律与道德的约束。对流量造假与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必须予以严厉谴责和法律制裁。通过此次判决要求被告将所有涉及虚假信息传播的网络账号注销,确保信息传播的每一道闸门都牢固把关,让真相跑赢谣言,让理性思考战胜盲目跟风。对流量造假与传播虚假信息的零容忍,不仅是对法律尊严的维护,更是对诚信价值的捍卫。

  维护网络空间的清朗,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每一个个体都应当成为真相的守护者,每一次转发前的审慎,都是对健康网络环境的贡献。让真相的光芒照亮网络的每一角落,让虚假信息无处遁形。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守护好这片亿万网民共同的精神家园,让互联网真正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强大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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