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遗址承载着一座城市独特的基因和血脉,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保护历史文化遗址就是保护城市记忆,延续文化根脉。7月1日,《绵阳市历史文化遗址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对绵阳市境内所有类型的历史文化遗址通过地方立法予以保护,是开全国全省先河的创制性立法。
2022年12月29日,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绵阳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立法计划》,决定将《绵阳市历史文化遗址保护条例》作为2023年地方性法规审议类项目。随后,市人大常委会在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的关心指导下精益求精地开展立法工作。近500天的时间里,9次深入调研、查阅近100万字资料、4次听取专题工作汇报、先后13次修改完善,形成了最终版本。
《条例》分为总则、调查与认定、保护与管理、传承与利用、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三十三条。明确了历史文化遗址的概念、政府和部门职责;明确了建立历史文化遗址资源调查评估机制、保护重点和保护名录制度;明确了加强历史文化遗址周边自然人文环境保护、划设保护范围、明确保护责任人等一系列保护与管理制度;明确了历史文化遗址传承与利用系列措施,充分体现了“小切口、真管用、有特色、能落实”的原则。
《条例》制定过程中始终坚持“应保尽保”宗旨,力争让绵阳每一个历史文化遗址都能得到有效保护。“从2022年12月启动《条例》的制定,到最终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每一条法条的确定,每一处文字的修改,都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的生动体现,都是着力解决历史文化遗址保护面临突出问题的现实考量。”市人大常委会相关人员介绍,接下来,将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广度,推动《条例》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确保《条例》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为加强绵阳历史文化遗址保护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