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与浙江工业大学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时间:2024-07-04 来源:镇海区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浙江镇海经济开发区
7月2日,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与浙江工业大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订仪式在我区举行。
美国国家工程院院士、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常务副校长兼教务长张东晓与浙江工业大学副校长陈耀代表双方签约。此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是两校深化合作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和浙江高等教育强省建设战略要求的鲜明体现。
根据协议,两校将在科研合作、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推动务实合作,涵盖共建科技创新团队、实施教师互聘计划、助力博士学位点申报、推进学科专业建设等领域,共同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
浙江工业大学是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第一所省部共建高校、首批国家“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牵头高校和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此次正式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标志着两校开启全方位、高层次合作的新篇章。这是两校发展历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也是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重要举措。”浙江工业大学副校长胡军说。
中国科学院院士、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校长陈十一从学科布局、人才培养、师资队伍、科学研究等方面,介绍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办学机制。他表示,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是一所由社会力量举办、国家重点支持、省市共同建设的小而精、高起点、高水平、国际化的新型研究型大学。两校将发挥各自优势,以此次签约为契机,开展更广泛、更深入的合作,共同服务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区域重大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