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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财政多措并举强化海绵城市建设资金管理
发布时间:2024-07-03  来源:扬州日报  发布开发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入选国家海绵城市建设示范以来,扬州财政围绕中央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合规高效的核心,积极创新实践、分析总结,初步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财政经验。

  一是全过程审计监督。制定中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市级审计部门负责中央补助资金跟踪审计,指导督促各地审计部门做好资金的审计监督工作。市审计局派出专项审计调查组,对2023年度海绵城市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跟踪审计,重点审计获得中央补助资金的32个项目的建设管理情况、资金管理使用以及绩效评价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23年度海绵城市建设中央补助资金管理规范、下达及时足额。同时,跟踪审计指出,在施工设计、后期管理维护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改进完善。

  收到审计报告后,相关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按照立行立改的原则,第一时间开展整改工作。截至目前,相关单位已将审计提出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确保项目建管规范、全方位落实海绵建设理念、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二是资金“一杆子”到位。考虑到资金下达建设单位,可能出现中央补助资金沉淀、资金支付不及时、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等情形,扬州财政下发《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国家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补助资金的通知》,明确要求中央补助资金须全部拨付施工单位。2023年,扬州财政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各地各部门实行现场跟踪检查,通过查阅资金拨付依据、凭证等资料,掌握资金拨付情况。检查结果表明,各地各部门已将首批中央补助资金18180万元全部拨付至项目施工单位,中央补助资金执行率为100%。

  这一举措有力促进了各地各部门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截至目前,三年计划实施的218个海绵项目,已开工建设126个项目,完工49个项目,项目开工率达58%,中央补助资金的推动带动作用明显。

  三是多层次绩效管理。市财政制定出台了《扬州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中央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办法》,建立了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重点评价为一体的绩效评价体系。同时,牵头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央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截至目前,绩效评价工作已全部完成。建设单位按照全覆盖的原则对32个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项目主管部门选择补助金额大、建设成效明显、有重大示范作用的1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扬州财政对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投入产出关系复杂的10个项目实施了财政重点评价。

  绩效评价结果表明,2023年,中央补助资金100%及时合规下达到施工单位,有效带动社会资本投入2.3亿元,明显提升城市内涝防治、雨污水收集利用能力,加快推进海绵城市立法和制度建设,持续完善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控、绩效考核、投融资制度,有力保障资金使用管理的合规性、及时性、效益性,极大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海绵城市建设的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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