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调整2019年度职工社保缴费基数
发布时间:2019-08-12 来源: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记者日前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按照省人社厅等相关部门的统一安排,从8月1日起,我市统一调整2019年度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新缴费基数上限为15085.05元、下限为3017.01元。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同往年相比,今年参保单位还可通过网上申报调整缴费基数。
据了解,此次调整涉及的有:企业(单位)及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及职工。其中,企业职工个人2019缴费年度月缴费工资基数以职工本人2018年月平均工资总额计算确定。个人缴费基数低于2018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2018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5028.35元)60%的,按60%即3017.01元申报;高于2018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即15085.05元申报。
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个人2019缴费年度月缴费基数以本人2018年月均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补贴、规范后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和年终一次性奖金(13个月工资)计算确定;事业单位人员以本人2018年月均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补贴(包括教护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以及绩效工资计算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2019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期限为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缴费基数调整工作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0日,各单位须按照2019年度社会保险统一申报时间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