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上午,区委副书记、区长刘剑波主持召开区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听取并讨论相关议题。
会议传达学习《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决定》精神。
刘剑波要求,要高站位扛牢保护责任,进一步增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利用、保护与发展、保护与开发等重大关系,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要高质量做好保护利用,有序逐年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基础设施改造、公共环境提升,多渠道、多办法鼓励社会资本和群众参与,持续擦亮幸福海陵底色,努力打造集粹人文、承载记忆、寄托乡愁的文化古城;要高效能健全保护体系,理顺保护工作机制,整合全区资源,深挖文化底蕴,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汇聚多元社会治理主体协同合力。
会议听取全区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开展建议情况的汇报。
刘剑波强调,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思想之弦一刻都不能松,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把安全生产之弦绷得更紧、安全生产之举做得更细,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整治力度一分都不能减,全域排查堵源头、全面整治除隐患,全力攻坚补短板,确保隐患闭环整改;狠抓落实一步都不能慢,压实各方责任,进一步堵塞监管漏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会议听取2024年海陵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情况的汇报。
刘剑波指出,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有利于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刘剑波要求,要提高决策质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合法、运行规范,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要求;要坚持决策为民,不断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的针对性、精准性,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强化跟踪问效,加强考核监督,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法有序推进。
会议还听取《海陵区“散乱污”企业暨重点行业(铸造、建材)整治提升实施意见(草案)》起草情况的汇报;听取《海陵区铸造行业整治提升激励政策(草案)》起草情况的汇报等议题。
区领导刘冬、殷海成、曹锦明、汤荣祥、韩建荔、孙乾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怀德、区政协副主席卢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