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丰区持续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不断增强参保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8.2万人,60周岁以上群众领取待遇16.8万人,累计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3548人,代缴保费2596万元,代缴率100%,实现应代尽代、应缴尽缴,被征地农民发放养老补助金3169人,全力助推乡村振兴走深走实。
近年来,大丰区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保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全方位闭环制度体系,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健康发展。大丰于2011年将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在苏北地区率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随后对全区缴费档次、政府补贴、制度衔接、特殊人群和特殊情况的处理等政策作出调整和规范。2023年,大丰区选择10200元档缴费人员达1396人,“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理念深入人心。联合民政、残联、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建共享困难群体信息数据平台,精准施策、动态管理、主动服务,全年共为4914名困难群体代缴保险费,确保符合代缴条件的困难群体参保登记、保费代缴、待遇领取三个100%全覆盖。
为规范经办流程,大丰区先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工作流程、服务规范、经办规程、信息系统操作权限管理制度等,加强经办工作质量管理,全区统一规范执行。该区出台加强社保协理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印发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工作任务清单,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能力水平。
2022年江苏省社保信息一体化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5个险种(类别)的数据区级集中,支持省、市、县、镇、村5级社保业务办理,畅通人社网、智慧人社、政务一体化平台等网办渠道,为打造大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升级版提供技术支撑。
“以前老觉得我们渔民最苦,在海上一辈子,到头来两手空空什么保障也没有。没想到如今我们也能像岸上居民一样领到养老金啦。”大丰区三龙镇斗龙港村渔民刘大爷拿出他的社保卡高兴地说。刘大爷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受益者之一,在2010年政策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按规定他无需个人缴费,参保即受益。刘大爷也见证了大丰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从最初的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50元的发展过程。
养老金持续上涨提升了参保群众的幸福指数。近年来,大丰统筹考虑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情况,先后多次提高区定基础养老金标准。2023年提高到每人每月250元,连续十年保持盐城地区领先水平,月人均待遇288元,比2014年增长168.54%。同时,积极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现应保尽保、应发尽发、应补尽补。
大丰区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原则,推动有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方式回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2023年,推动草堰镇三元村对本村参保缴费人员进行补助,集体补助成功导入599人,合计金额20810元。今年以来,大丰区人社局工作组深入各镇(街道、区园),按照申报的村居名单,综合考虑缴费人数、人均缴费水平、村集体经济规模等因素后,择优选择第二轮试点村居,确保全年新增10家以上试点,实现镇域全覆盖。
“辛苦你跑一趟,为我解决了麻烦事,太感谢你了。”近日,大丰区万盈镇养老院卧病在床的85岁老人徐奶奶感激地说。该镇便民服务中心协理员不定期到社区和养老院,为年迈卧床的孤寡老人以及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退休人员进行资格认证,极大地方便了群众。2024年累计认证16.56万人,群众运用“江苏智慧人社”手机APP自助认证率达91.6%。
“暖心居保”服务品牌初显成效,2024年该区在原有一家省级“暖心居保”服务品牌试点村的基础上,新增两家省级试点。大丰区人社部门组织多名业务精、政策熟的党员干部职工组建3支“宣传服务先锋队”,深入全区15个镇(街道、区园)开展“城乡居保 助你养老”暖心居保服务基层行活动,让群众“零距离”了解利好政策,精准提升社保便民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