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政府印发《象山县“330”企业梯度培育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围绕“才能兼备、余生有幸”八条目标产业链,聚焦“3+2”产业集群建设,重点培育形成30家规模大、综合实力强的领军型企业,30家市场占有率高、行业话语权大的标杆型企业,30家成长性好、产品科技含量高的创新型企业。
《方案》明确建立三类企业培育库,实行分类培育,入库企业每年动态调整一次。为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方案》提出一系列看得见、摸得着的扶持措施。
针对“330”培育企业,落实“放水养鱼”政策,对领军型、标杆型、创新型培育企业实现工业产值比上年度增长8%、10%、12%以上部分给予最高2%补助,鼓励培育企业做大做强总部经济。鼓励企业有效投入,对重点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在项目用地、能耗、排放等指标安排方面予以重点保障,对培育企业打造省级及以上数字化车间、智能化工厂、未来工厂和研发经费内部支出比较大的给予补助奖励。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开展“政银保(担)”信贷服务,可为三类企业提供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的贷款担保,工业产值同比增长较高的给予贷款余额贴息补助,提供优先应急转贷服务,鼓励县内银行推行“无还本续贷”。
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建立培育企业项目用地优先保障机制,对新增建设用地做到应保尽保,对培育企业租赁国有房屋价格上给予一定折扣,对重点链群建设的重大项目土地实行“一事一议”;对市级“大优强”企业给予绿电优先支持,有序用电期间优先保障用电需求。支持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协同,对市级“大优强”企业采购委托加工现有产业链供应链县内中小微工业企业产品且单家企业的新增采购或委托加工达到500万元,或者对采购或委托加工现有产业链供应链外的新增配套县内中小微工业企业产品且单家企业的额度达到200万元的,分别给予相应一次性奖励。对三类培育企业发放“亲商卡”,凭卡可享受县内旅游、康养、子女就学等多项权益和服务。
《方案》还从完善推进机制、优化精准服务、营造良好氛围等方面明确了组织保障机制,自今年6月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