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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新片区定位更高
发布时间:2019-08-09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8月8日电  (记者王珂)日前,国务院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在国新办近日举行的介绍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总体方案发布会上,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表示,和上海自贸试验区其他片区相比,临港新片区在制度设计方面有不少创新和提升。临港新片区强调要打造“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定位更高更明确。商务部作为国务院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会按照统一部署,会同上海市和各有关单位,加快临港新片区各项改革试点任务的落地实施。

  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寅介绍,上海制定的新片区特殊支持政策,主要聚焦于管理权限、资金支持、人才吸引、土地规划、住房保障等方面,很多政策力度还是比较大的。比如,赋予新片区更大的改革自主权,原则上上海的重大改革举措优先在新片区试点,上海支持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的政策举措,在新片区全部适用。今后,上海出台的同类政策,对于企业和人才的支持力度优于这次政策,新片区按照“政策从优”的原则,普遍适用,同时也赋予新片区管理机构市级以及区级经济管理权限。

  “在打造更具吸引力的人才发展环境上,主要是聚焦吸引国内和国际各方面的人才,我们一共提出了12条政策,包括人才‘居转户’(居住证转户籍)年限从原来的7年缩短到5年,核心人才进一步缩短到3年。”陈寅说,在资金方面,上海将设立新片区专项发展资金,5年出资总规模不少于1000亿元,重点是要支持新片区内的高端人才等方面。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王信介绍,金融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方面,在新片区将试行更加开放、更加便利、更加自由的金融政策,打造金融开放创新的新高地。具体表现在:一是进一步提升贸易投资的便利化水平。二是有序推进各项金融开放创新的措施,有效激发市场活力。三是进一步健全金融法治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此前金融委发布了11项开放措施,相关金融开放措施,将优先在新片区落地。

  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唐文弘介绍,为更好地推动外商投资法落地,中国政府目前正在研究制定配套法规,并将与外商投资法同步实施。新片区设立之后,将会在总体方案框架下,全面推进投资领域各项试点任务,包括加强国际商事纠纷审判组织建设等。新片区属于自贸试验区范围,自然适用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下一步,将切实推动总体方案的落实,结合新片区的发展定位,选择电信、保险、证券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开放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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