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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在海南自贸港暂时调整适用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2024-06-25  来源:中新网  

  关于授权国务院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二次审议稿,6月2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根据草案二审稿,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内指定的医疗机构,对已在境外合法上市的适量保健食品,经海南省人民政府审批,可以临时进口,并在本医疗机构内使用。

  草案二审稿还提出,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内指定的医疗机构,对临床急需的已在境外合法上市的少量罕见病类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少量特定全营养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海南省人民政府审批,可以临时进口,并在本医疗机构内使用。

  今年4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决定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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