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庆市医保局通过完善动态调整机制、专项调整价格、加快新增项目价格备案等措施,不断完善全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体系,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走深走实,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医疗服务。
一、完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医疗机构运行和控费指标、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居民消费水平等因素,市医保局会同市卫健部门修订全市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优化5项动态调整指标,明确年度调价总量测算的具体路径,提升了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灵敏度和可操作性。
二、落实分级定价机制。结合医疗机构等级和功能定位、市场需求等,明确市三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在省属三级公立医院基础上下浮5%,市三、二、一级医疗机构保持10-20%价差,并实行差别化报销政策。利用价格杠杆和医保支付政策,引导参保人就近就医,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发展。
三、动态调整项目价格。一是调整急诊诊察费、急诊中医辨证论治、癌症手术项目等22项矛盾较为突出的医疗服务价格,年约增加医疗机构收入1千万元,调整后价格纳入医保基金支付,在提升目录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同时,不增加参保群众负担。二是调价与集采相衔接。我市动态上调3项关节置换手术类项目价格,手术使用的关节类耗材纳入国家、省集采降价范围,全市公立医院未落实国家、省集采降价耗材,以及未完成约定采购量的,依旧执行调价前价格。通过调价与集采相衔接,实现更深层次、更高质量的“腾笼换鸟”。
四、优化新增项目价格备案。全市公立医院开展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试行期内新增价格项目,纳入备案管理范畴。简化各级医院备案材料,备案材料由之前的6项简化至2项,今年已完成71项试行期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备案工作,加快新技术在我市临床运用,满足不同参保患者就医需求。
五、价格目录规范化。对我市已发布的医疗服务价格文件进行集中梳理,共梳理完成4997大项8219子项医疗服务价格目录,及时向医疗机构发放,并上传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实现医疗服务价格数据互联互通、通传通用,形成辖区医疗服务价格“一张清单”,进一步提高价格目录管理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