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进一步健全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机制,拓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领域,增加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供给,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多元化、高质量法律援助,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深化法援宣传。我市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优势,紧扣六一儿童节、开学日等重要时间点,依托线上、线下媒介,运用趣味性的宣传形式,广泛传播《刑法》《民法典》《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条例》等与未成年人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未成年人增强维权意识和反校园霸凌意识。今年以来,共深入学校、社区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宣传活动61次。
优化服务流程。我市建立了以市、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主导,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基础,村(社区)法律服务联络点为触角的四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落实法律援助法,对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对留守、困境、残疾的未成年人提供预约上门服务。今年以来,我市受理指派涉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55件,为青少年对象提供法律咨询、沟通解答307人次。
提升服务质量。筛选具备未成年人教育、未成年人刑事辩护等特长的优秀律师组建维护儿童权益律师库,定向为权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
筑牢权益防线。我市充分发挥妇联、共青团、聋哑学校、盲人学校等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职能作用,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治宣传、转介引导等服务。坚持多元协作,促进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衔接与协作联动,汇聚起保护未成年人的法治合力,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认真及时解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充分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